《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回答记者提问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9-25 09:40:01 点击数:0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义务教育阶段校外教育程序分类鉴别指南(下称“指南”)、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指南”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具体内容如下:。

相关问题和答案

1.提问:请告诉我《指南》成立的背景和经过。

答:为贯彻落实,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具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训练负担的意见》,今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出具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训练学科种类和非学科种类范围的通知》。各地区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细化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提高分类鉴别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我们在认真调查各地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的基础上,起草了《指南》。并就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指南》先后征求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2.问:介绍对分类鉴别工作的总体想法。

答:《指南》主要聚焦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项目的鉴别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要求校外培训项目的分类和鉴别工作,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严格的规范。深刻理解贯彻中央“双减”精神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属地行政管理责任,体现严格要求、规范化程序、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科学严谨。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尊重学科纪律和教育纪律,结合综合培训项目的实际情况,立足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证意见,确保科学和严谨。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一局一局”,在实践中不产生“低洼土地”、“空白土地”、“矛盾土地”,加强主管部门间横向合作,加强区域间协同推进。积极研究和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和机制。

3.问:校外教学程序是否属于学科教学的鉴别依据是什么

回答。在正确理解《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义务教育阶段校外教育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等文件的基础上,特别结合校外教育的实际情况,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法等维度综合考虑。是科学的鉴定

教育程序符合以下特征时,判定为各科目教育。一是教育培训的目的。以学科知识和技能教学为中心,主要为提高学科成绩服务。第二个培训内容涉及道德与法的支配、语言、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课程的学习内容。三是教学训练的方式,侧重于进行学科知识讲授、读写计算等学科能力的训练。以预习、巩固课堂和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课、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四、在结果评价中,以学生成绩、考试结果等为评价依据,重点进行筛选和选拔。

总体考量要严格把握,注重校外教学程序是否以上述学科为中心开展,是否以学科知识和技能训练为导向等,强调根据教学程序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4.问:如何确保各地鉴证工作的科学性。

答:现实中教学程序内容多,形式多样,而且包含了很多学科的专业内容,有时很难直接分类判断。因此,《指南》特别要求各地建立专家鉴别制度,依靠专业力量,确保鉴别工作的科学性。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管理需要,组成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不能直接判断的教育培训项目进行分类鉴别,作出鉴别决定。鉴定专家组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应具有代表性。

专家组将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课堂观察、访谈等多种方式,综合探讨培训目的、内容、方式、评估等具体情况,逐项进行判定,建议培训项目属于“学科”或“非学科”。鉴定工作不得受到外界干扰,不得徇情舞弊。

5.问:如果地方鉴别工作变得困难或有争议怎嚒办。

答:考虑到现场实际鉴证工作的复杂性,《指南》明确提出各地要建立分级指导机制以加强动态指导和规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分类鉴别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对地方发生的问题和偏差,及时进行跟进指导和纠正,避免同类培训项目在不同地区出现差异鉴别结果。在实际工作中,如鉴别困难或争议较大,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讨论裁决。同时,各地都积累了事例研究,共享信息,谋求效率化。

《指南》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其他部门提供分类鉴别意见,通过拥有“学科类”鉴别的最终决定权,避免分门别类的“漏洞”。

6.问:对校外培训机构有什么规范要求

a:课件教学的鉴别由教育行政来进行,但教学机构的自我管理也很重要,是工作的基本。“指南”要求加强机构行业自律性,培训机构落实自主管理责任。不得按照“学科”或“非学科”的相关管理要求自主开展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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