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的进展与探索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6-21 09:00:15 点击数:0

辽宁省教育厅为了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日前印发了两个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是《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学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这两个评价指标体系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学校和专业的指导和引导,同时也为其他学校和专业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参考和借鉴。自2015年底起,辽宁省教育厅已经支持了两批共51所学校和200个专业,开展学校和专业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占地方高校的85%。

两个评价指标体系都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评价要素3个部分组成。其中,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学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有9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从9个方面明确了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基本要求,包括办学目标、专业结构、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应用研究与创新、制度与保障、特色与辐射作用等。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有9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从9个方面明确了专业向应用型转变的目标与任务,包括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质量保障体系、特色与辐射作用等。

为了突出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要求,两个评价指标体系都强调了一些具体的内容,例如“有满足实训教学要求的专职实训教师队伍”,“专业教师中‘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不低于70%”,“建立了校企合作共同设计、论证、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机制,并认真组织落实”,“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共建了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并有校企合作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之间人员双向互聘、相互融合机制,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开发”,等等。为了引导各校、各专业办出特色,避免应用人才培养的同质化,两个评价指标体系以定性评价要素为主,适当考虑定量评价要素。此外,两个评价指标体系并未设置权重,给学校和专业留出改革、创新空间。

今年,辽宁计划遴选10所试点高校和100个试点专业,建设省级转型发展示范校和示范专业,探索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同时,通过推动校企联盟建设,加快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对接,支持建设产教融合二级学院、校企合作服务面向改革试点专业和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持续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工作,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提高应用型人才供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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