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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的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依法办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新*代****思想和***精神为指导,全面***的教育方针,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招生政策、时间安排等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相对贴近、统筹兼顾的原则进行公办学校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三、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及程序(一)招生对象1.区内户口申请条件:2022年小学1年级学生招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口的适龄儿童。初一学生将招收2022年完成小学2017级(或六三制2016级)学业的张店户口学生。2.区外户口申请条件:本区外户口人员同居子女达到入学年龄的,应当上小学(出生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开学学年学习的,应当在本区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要有一方在本区合法就业。(二)招生流程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4日17:00。2.在线预报名方式:从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电脑登陆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学生父母一方(建议使用一方监护人具备的房地产等相关条件报名的,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登记、登记、填写,便于关联、验证)或者使用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登记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3.审核: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验证不成功的学生,请于2022年7月23日至7月24日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学校)现场报名。区内户籍学生现场审核所需资料为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割但房产证未办理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住房有效证件)淄博市外小学要完成5年级(或六三制小学为6年级)的学业,需要升入中学的外转入学学生需要提供原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区外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由户口本、房产证(房产已交割但房产证未办理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住房有效证件)或者夫妻双方至少一方自2022年8月31日起半年有效居住证件材料、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张店区从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张店区个人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淄博市外小学要完成5年级(或六三制小学为6年级)的学业,需要升入中学的外转入学学生需要提供原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平台所有报名信息均由考核学校逐一审核,符合条件的点击考核合格,注释加注。如需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和注释注明原因,驳回后家长仍可以继续修改,审核学校执行相关情况后再审核。未注册平台的,将在审核学校实施后添加到平台上,注释中注释词后面会添加“#”。家长可于8月1日至2日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4.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请于8月22日8月23日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确认录取情况(建议制作截图),并根据平台提示时间报到学校。(三)持有区内户口的学生,因患病或特殊情况需延期入学的张店区户口需延长的适龄儿童,于7月23日至24日在该区小学领取《张店区适龄儿童延期入学申请表》,按要求提交。(四)对符合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入学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统一安排进入相应学校。入学后推行混合编制,义务教育期间各项费用和待遇与当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报名以当年相关政策为准。(五)实行控制退学的活动控制退学的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完善控制退学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较机制,防止学生退学努力实现退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除”向“常态清除”过渡。在申请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逐一登记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家长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便于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四、2022年相关学校招生区域调整情况各镇中小学按户口分村招生,各镇域学校继续沿袭原镇域内学校招生政策。经开区实验学校划分为小学和中学招生区域相同,世纪路以东、柳泉路以西、昌国路以南、华福大道以北。五、报名注意事项1.开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2年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制定并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2.张店户口(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分期入学,分期入学的房产作为住房交割,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房产(包括商业公寓)不作为分期入学的房产条件。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定义将继续沿袭原有政策。3.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地址为准。父母离婚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资料,可以按照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4.家属(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无自己的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祖父、祖母满5年以上(以2022年8月31日为界),长期同居,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祖父、祖母的住房入学。只有张店户口,但没有张店房产或户口的由学生祖父、祖母、祖父、祖母处不满5年的区统一调整安置。5.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是新建、改建、住宅小区换房插队的单位,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后进入小学,需要在中学学习的,需由开发商事先与教育部门对接教育部门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入学。6.严格执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残疾人的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其他各种优抚对象义务教育入学教育优惠政策,山东省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证书、拥有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及淄博城市合作伙伴及其以淄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子女,符合张店区优秀企业家贡献或招商条件及享受其他义务教育的入学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笔试、面试、考核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事先组织招生,严禁变相“尖”,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现象。8.对犯提供假户口、提供假房产材料或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虚假、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入学资格,区内户籍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由调查生处理,区外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发现学生入学后有虚假行为的,区外户籍学生应当返回户籍所在地学习,区内户籍学生应当根据转学进行调剂处理。各小学、中学每年对学生户口本、房产证进行审核,符合学校区域招生条件的一方可享受区域入学的相关政策,如房产变更在学校学区范围外,按转校调整办理。9.经开区招生报名咨询电话:7020569,各中小学招生电话详见《经开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0.(重点注意)原户口在张店区,后经开区转属相关地区居民子女2022年也按张店区户口入学,2023年秋季招生时按张店区外户口办理(详见张店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2.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对招生入学活动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依法查处。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影响的学校,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承诺、举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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