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口数量最新统计,2022年总人口和常住人口是多少,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3-24 09:26:39 点击数:0

2022年最新清远人口统计数据尚未公布,以下是2020年公布的数据,可供参考!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3969473人,全市常住人口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98394人,10年增长271079人,增长7.33%,年均增长0.71%。一、全市常住人口状况清远市统计局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5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调研机构和调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调研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了调研现场登记收集了丰富而精确的调查数据,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基本情况公布如下:。1、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969473人。2、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98394人相比,10年增长271079人,增长7.33%,年均增长0.71%。表1-1这4次以来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单位:人、%调查年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1990年32716581.12000年3147679-0.392010年36983941.6320年39694730.713,分户人口全市有户[5]1208065户,集体家庭69636户,分户人口3693494人,集体家庭人口275979人。每户平均人口3.0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0.45人。四、民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3778532人,占95.19%。各少数民族人口190941人,占4.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37464人,所占比例下降0.56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597人,所占比例上升0.56个百分点。注:[1]本公报的数据均为预备摘要数据。(2、调查标准时间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对象为调查标准时间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中华在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中华不包括短期滞留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境外人。(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籍保留在本乡镇街道或户籍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户籍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本乡镇街道有户籍,外出不到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县(市、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8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是指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生活的人构成的家庭。二、区域人口状况清远市统计局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县(市、区)常住人口数据公布如下:1、地区人口8县(市、区)中,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市、区)1个50万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2个,10万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不足10万人的县(市、区)有1个。其中,人口前3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例为67.51%。从区域[3]来看,南部地区人口299551人,占75.46%。北部地区人口974222人,占24.54%。表2-1各县(市、区)人口单位:人、%区域人口比重[4]2020年2010年全市39694731000.00清城区111990128.93清新区61852358218.90佛冈县3155027.958.19阳山县3671759.259.6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951362.402.44连南瑶族自治县1346913.393.49英德市941322252.71255.48连州市37729.509.25、地区人口的变化与2010年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3县(市、区)依次为清城区、佛冈县、阳山县,分别增长308930人、12720人、11104人。从区域上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南部地区人口所占比例上升0.97个百分点,北部地区人口所占比例下降0.97个百分点。注:[1]本公报的数据均为预备摘要数据。(二)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县(市、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8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南部地区包括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等4县(市、区),北部地区包括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等4县(市、区)(四)指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例(数据为基层四舍五入,加起来可能不到100%)三、人口性别构成情况清远市统计局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1、全市人口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2061098人,占51.92%,女性人口1908375人,占48.08%。总人口性别比(女100,男对女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01上升到108.00。表3-1最近4次以来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单位:%调查年占常住人口比例性别比男女1990年51.4248.58105.832000年51.6748.33106.9201年51.2248.78105.0220年51.9248.08108108.002,地区人口性别构成8县(市、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05-110之间的县(市、区)为6105以下的县(市、区)为2。表3-2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单位:%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例性别比男女全市51.9248.08108.00清城区52.2847.72109.57清新区51.8748.3107.76佛冈县51.984.02108.23阳山县51.448.0105.76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51.4148.59105.82连南瑶族自治县50.799.2103.20英德市52.317.699009连州市50.984.21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1]数据。(二)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8县(市、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8县(市、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四、人口年龄构成情况清远市统计局清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8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1、全市人口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926143人占23.33%。15-59岁人口2395051人,占60.34%。60岁以上人口648279人,占16.33%,其中65岁以上人口461190人,占11.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3.9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7.15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3.19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10个百分点。表4-1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单位:人、%年龄人口数比重合计3969473100.00-14岁92614323.3315-59岁239505160.3460岁以上64827916.33其中:65岁以上46119011.622,地区人口年龄构成8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65%以上的县(市、区)1个,60-65%之间的县(市、区)1个60%以下的县(市、区)有6个。8个县(市、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7%,其中1个县(市、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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