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2022年小学初中招生最新政策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2-08 09:44:28 点击数:0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落实的通知》(苏教基〔2022〕9号)和《关于2022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落实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对2022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办好所有学校,培养所有学生”为目标,对本区幼儿园、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保持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双减”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的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01、近入学幼儿园招生以家长便利为原则,相对近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相结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的合法固定住所相一致,是确定进入施教区的法定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当根据划定的施教区招生。02、无考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公营学校不得根据施教区的无考试入学进行或变更与入学相关的笔试,不得将面试(谈)、竞争成绩、获奖情况、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制依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根据“计算机配置、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03、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告同步,报名同步,注册学籍同步,不得提前招生,尖尖招生,确保招生工作井然有序。04、公平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实施标准班额招生,坚决杜绝大班额产生。各公办学校应当按照政策吸纳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随子女搬迁免费入学,区教育局做好相关的统筹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班。三、招生工作01、幼儿园入园1.入园对象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满3岁,有武进区户口的幼儿,或在武进区有稳定住所、有居住证的流动员迁入子女。2.入园条件(1、武进区户籍幼儿需提供父母房产证、户口本、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在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2、非武进区户籍幼儿可由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件、居住证、用人证及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母子保健部门体检),咨询各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入园。3.时间安排各幼儿园在做好预注册掌握的基础上,于7月6日前办理报名手续。02、小学入学1.入学对象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有武进区户口和合法落户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转移子女。2.招生办法公办小学采用户籍(儿童和家长1人应在同一户籍),居住地一致区教育局采用统一规划和配套的方式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根据积分管理办法招生。民办小学根据批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3.时间表(1、5月30日,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2、6月6日至26日,公办小学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收集(各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收集,具体见各校招生公告)(3、7月1日至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资料,民办小学通过“武进区民办小学报名信息收集平台”(见各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报名。每名适龄儿童仅限一所民办小学,但多家报纸将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4日至6日,各私立小学组织做好现场核实工作。(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采用计算机随机调派,实时公布调派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5、7月13日,未考上民办小学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申请材料审核。(6、7月15日,公办小学发布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7、截至7月30日,全区小学完成招生。03、初中入学1.入学对象经毕业审查,与武进区户籍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转移给子女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招生办法(1、公办中学中心城区学校采用户口(儿童和家长1人应在同一户口本),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以统筹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根据积分管理办法招生。其余各镇(街道、开发区)学校正在进行根据相关文件划定的施教区招生。随流动人员搬迁子女符合以下三个入学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办中学提交入学申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父母在现居住地持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父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障凭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各乡镇公办中学根据学位情况接收当地户籍学生后,充分使用学位吸纳流动人员搬迁子女。需要返回常州市主城区进施教区公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将于6月7日至6月27日登录常州市招生入学系统,并于6月每周六上午,在户口簿(学生和家长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携带房产产权证和在校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进行申请材料审核。(2、民办中学民办中学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满足小学上涨需求后仍有余额,额外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应当采用计算机随机配置方式。3.时间表(1、5月30日,公办中学发布招生公告,民办中学发布招生简章。(2、5月31日至6月2日,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民办中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武进区民办中学报名信息收集平台》(见各民办中学招生简章)中,由家长自主报名。每名学生只限于一所私立中学,违反规定者将取消报名资格。6月3日至5日,各私立中学组织做好现场核实工作。(3、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私立中学通过计算机随机调派录取,实时公布调派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私立中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4、截至6月3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施教区初中进行报名材料审核。(5、截至7月15日,全区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6、截至7月30日,全区初中完成招生。04、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种类、等级和学习自立能力通过送学校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武进区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武进区有自我管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和聋哑儿童的招生工作。05、港澳台湾同胞、异地引进人才的子女及外籍子女进入武进区的港澳台湾同胞子女、异地引进人才(经区委人才办公室认定)子女、需要在武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与武进区居民同等待遇。义务教育开始学年入学的,根据有房地产的施教区,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在没有房地产的情况下,区教育局统一计划升入公办学校。非起始学年的转学原则上按照上述方法处理,例如在施教区学校学额届满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向开设双语课程的学校提交入学申请。06、优惠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受伤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新疆支援西藏陕西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按照为武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突出者等优惠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相关政策统筹入学。四、工作要求01、加强宣传各校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我区入学政策,大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心。公办学校招生公告、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入学业务咨询电话等与招生入学有关的信息,学校应当通过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02、统一调整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应当与家长户口和合法固定地址相一致。不一致的是所属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情况,按照相对近入学原则,统一部署。拆迁户子女,由监护人申请,可进入原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住房的施教区相应小学或中学就读。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地产权证的,应当到安置房相应的施教区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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