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发布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2-02 08:36:10 点击数:0

浙江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下面小编整理了浙江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计划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大学2023上海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情况说明1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将于2022年11月27日左右完成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和艺术类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填报工作,在录取阶段按有关要求进行预退档。拟录取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2、身体状况符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浙江。

4如有家庭经济困难、文化成绩不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调剂到我省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就读。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普通高校有序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校于2023年1月27日正式受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组(专业)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并于2023年1月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6我院以各省市实际公布的高考单科成绩(含政策加分)作为投档分之一,对当年省外生源不足的省份,将按相应批次省级招办公布本地区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调档比例按学校最新安排执行。

7因特殊情况缺额而不能满足所报专业的考生,依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调整专业。

8凡达到本校本年度高职(专科)总分为40分,故选报部分专业为文科。且外语语种不受限。对于所有参加该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必须凭校方规定的外语类专业合格证和组织外语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注:以上是浙江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名单中的物理科目名称,仅作志愿参考,如需查询相关资料,请下载APP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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