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要经过备案,不得使用虚假或夸张的字眼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6-25 08:44:53 点击数:0

为了规范民办高校的招生宣传,市教委近日发布了关于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3月2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应按照规定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提交市教委进行备案。只有通过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才能对外发布。

通知明确,民办高校在招生简章和广告中必须注明学校的性质是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类别应区分为本专科学历教育、自考助学、培训、其他文化教育等;学习形式应分为全日制、业余、短期、函授(或远程)等。此外,市教委还要求民办高校在招生简章和广告中使用本校的实景照片,不得使用电脑合成的图片;人物照片应避免使用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使用其他人物照片时应征得本人同意。

通知强调,民办高校在招生简章和广告中应实事求是,不得使用虚假或夸张的字眼。如“最大”、“最好”、“第一”、“唯一”等描述性用语,“100%就业率”、“100%考试通过率”、“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承诺性用语都将被禁止。市教委将对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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