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7年高考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通知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6-24 09:19:03 点击数:0

3.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望进入贵州省重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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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为了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和发展,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贵州省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实施2017年高考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具体事宜如下:

一、专项计划分为三类

(一)国家专项计划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将在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规划“天窗县”(简称贫困地区,见附件)实施国家专项计划。该计划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并公布在贵州省2017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

(二)地方专项计划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将面向我省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招收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农村学生。该计划由各高校自行制定并公布在贵州省2017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

(三)高校专项计划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面向我省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该计划由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自主制定录取办法。

二、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

(1)符合我省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在户籍所在县高中具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

(1)符合我省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农村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在户籍所在县高中具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5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区域目录》)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不含本数)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

(二)审查程序

1.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持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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