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贫困生补贴何时发放补贴如何领取,发放补贴如何走帐
一、2022年海南省贫困生补助金何时发放,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每月发给学生。但是为了方便起见,有的学校一年分两次,一次分一半。大部分学校对国家奖学金花时间:一般6月中旬发,且奖学金分两次发,每次发一半,又一次发一月,大部分是每学期快结束的。国家助学关于金发放电时间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不应该仅仅根据学习成绩“排出1、2等”,而应该让因家庭困难而不能上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另一个应该实事求是,而不是仅仅用“贫困证明”来定义虚构,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一次这是国家补助金和校内筹集的资金,用于帮助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国家规定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充足则多发。具体按照学校的规定。二、海南省贫困学生支持政策海南各学区学生支持政策共33项,其中学前教育阶段2项,义务教育阶段4项,普通高中阶段3项,中职教育阶段6项,普通高等教育阶段18项。各学区学生支持政策(一)学前教育阶段1.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适龄孤儿和残疾儿童等“三类幼儿”可享受生活费补助,人均年1300元。2.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扶贫扶养学生生活费补贴,年均1000元。(二)义务教育阶段1.免学费、课本费。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中学生每人每年1250元。设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设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救助扶养学生等4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贴,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中学生每人每年625元。3.扶贫移民学生交通费补助教育,年均200元。4、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贫困救济扶养学生(1、可享受学习生活费用品费补助,每年可用于校服、学习资料和交通费等支出中学生一年2500元。(三)普通高中阶段1.免收档案卡等家境困难学生的学费。2.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标准为每年1500元/生,两个阶段的标准为每年2500元/生,平均标准为每年2000元/生。3.设立的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救助扶养学生生活费年均补助1000元,住宿费和教材费年均补助1000元。(四)中职教育阶段1.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海南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年2000元。4.免学费政策,海南省对所有在中职学校就读的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生实行免学费。5.住宿费、教材费,海南省免收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困难救助扶养学生住宿费。6.设立的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扶贫学生生活费年均补助3500元,教材费年均补助400元,住宿费年均补助600元。(五)普通高等教育阶段1.本专业生教育阶段助学政策:(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高校录取的学生人均500元,省外高校录取的学生人均1000元。(2、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3、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励优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4、国家奖励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5、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省内上大学750名优秀贫困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6、勤勉助学。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劳动支援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7、兵役服务国的援助。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大学学生在上学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补偿或代替国家奖学金。学生(含新生)服刑期间,持学籍(或入学资格),退伍后复学(或入学),可享受学费减免,人均每年不超过8000元。(8、退役士兵的教育援助。对退役1年以上、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援助,每学年学费援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9)直接招募军官资助。作为士官直接招收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补偿或以国家奖学金为代价,人均每年不超过8000元。(10)师范生公费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有志于教育、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由大学转为学费、可以支付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海南师范大学、琼脂师范学院等省属师范大学每年培训免费师范生,免收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每位学生每年6000元。(11、在减免学费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以享受减免学费的资助,如优待扶养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烈士子女、家庭子女等。具体办法由大学制定。具体来说,可以向所在的大学咨询并申请。(12、补贴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助学金、助学金,对临时困难学生发放专项困难补贴等。具体来说,可以向所在的大学咨询并申请。(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首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给予资助。(14、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的代偿中央大学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困难边疆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行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海南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疆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连续三年以上满,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专业学生每年3000元,本科生每年4000元。2.研究生教育阶段(1、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励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水平、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3、国家奖学金。支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年6000元以上,博士生每年13000元以上。(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教育阶段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学金标准更高,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义务兵役国家助学、直接士官国家助学、退役士兵学费助学、申请条件、程序等与本专科基本相同,助学标准每生年不超过12000元。海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项目,研究生人均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