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通辽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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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是指大学生和大学毕业这一特殊群体成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近来,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随着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加剧,创业越来越成为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择业方式。《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实施的〔意见〕》(内政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及〔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lt。通辽市十万大学生就业创业集聚计划gt;的通知(厅发[2018]19号)(以下简称“计划”)的精神,为实现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支付就业创业津贴,制定了本办法。一、创业补贴(一)发放对象:首次兴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生、被认定为就业困难者的大学毕业生以及被认定为贫困劳动力的大学毕业生。(二)支付标准:支付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限一次,不得重复申请。(三)申报材料:(1、《通辽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津贴申请书》式四份;(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3、申请人的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4份;(4、申请项目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国民行政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4份;(5、如果申请企业是网店,则需要提供运营网站地址、实名认证信息、注册页面截图、结算平台明细、销售商品清单和单价以及近一年的交易流程记录。以下情况一个网店兼职经营者,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为此缴纳社会保险;(6、创业主账户资料及复印件4份。(4、申请程序:(1、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持上述申请文件向创业者社区(村)提交申请,通过社区(村)实地验证等方法,进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应符合条件,报告申请文件的完整签字审查[意见]和大街(镇)的初始审查。街道(乡镇)一审后,报当地社区部门二审。(2、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对通过审核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发布[意见]审查后,我们没有异议,但我们将在财政部门的班子上做一份报告。(3、资金支出:旗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人社部门审核资料后立即将补贴资金支出申请人银行账户。参照上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临时创业津贴发放的方法执行。二、用工培训津贴(一)支付对象:吸收毕业两年内通辽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二)支付标准: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次性按照人均2000元以下标准发放岗位培训津贴。每人限一次,不可重复。(3、发放日期:岗位培训津贴一年发放一次,申报日期为当年11月1日至30日(节假日顺延)(四)申报流程:1。申报资料:(1、《通辽市大学生就业培训申请书》一份式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3、当年大学生身份证、毕业证、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份;(4、申请企业帐号和复印件3份。2.审核公示:申请的公司持以上材料向企业所在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对通过审核发放补贴的企业和大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学历、学位等信息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在提交了[意见]的异议后,将发出同一级别的财政部门检查。3.资金支出: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复核后立即将补贴资金支出申请企业银行账户。三、住房补贴(一)对象:2018年以后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2年,自行购买本市首套商品房,或是本市无房、租房的大学毕业生。(二)支付标准:1.一次性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15万元,硕士生和“双一流”本科生5万元,其他本科生(医疗卫生、师范教育类蒙古语课程专业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2.租赁补贴:全日制博士生年均2万元,硕士生和“双一流”本科生及其他本科生(医疗卫生、师范教育类蒙古语课程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年均1万元,发放年限3年。(三)申报日期: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每年11月1日—30日(节假日放假),到大学生本人就职的企业申报。(四)手续:1.申报:学生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就业企业办理购房或租赁补贴申报手续。购房补贴申报材料:(1、《通辽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书》一式两份;(2、劳动(用人)合同(需满足2年以上工作)原件和复印件2份;(3、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结婚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4、新建分售公寓网络合同《分售公寓买卖合同》(领取住房补贴后,必须制作住房所有权证才能变更)、首付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份;购买二手房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贷款时为“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房地产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申报资料:(1、《通辽市大学生报名申请表》一份租房补贴;(2、认定证明和劳动(用人)合同(需满足2年以上工作)原件和复印件2份;(3、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结婚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4、不动产部门开具的本人和配偶名义的不动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两份;(5、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贷款的情况下为《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2.审核:大学生企业审核申报资料,通过审核发放购房和租赁补贴大学生名册,公示期为5天。如对公示无异议,企业将及时向大学生发放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租赁补贴按年度发放。(五)申报:一次性发放大学生购房和租赁补贴的企业,按年度汇总补贴支付额,并与学生申报资料一起根据企业所属关系向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减记,财政部门按照同级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复核。复核后,将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留在企业所得税处进行复核。四、优秀创业项目补助金(一)发放对象:创业项目在通辽地区稳定运营1年以上,是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竞赛中前三名获奖的大学毕业生。(二)支付标准:按国家级15万元,自治区级10万元,市级5万元标准一次性支付。(三)申报材料:(1、《通辽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请书》一份两份;(2、获奖项目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3、获奖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应征文件和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5、获本人开户基本信息原件及复印件2件。(4、分发的步骤。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企业,可持上述文件向创业项目企业所在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公示符合条件拟发放补贴的创业项目企业名单。公示期限为5天。财政当局确认后,立即向启动企业银行账户支付补助金。五、其他要求(一)创业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其他补贴资金由10万名大学生聚集在计划资金中解决,由市、旗县市区按2:8比例分级承担。(二)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季度末3日前将支出情况分别上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及时将市负担资金划拨到各地区,确保资金全部落实。(三)各地区、各有关机构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到位,确保专用资金。(四)各旗县市区在上年度12月30日前汇总上述各项补贴的上年度支付情况(领取企业户数、领取人数、领取金额),分别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五)创业补贴执行国家、自治区政策期间,其他补贴政策执行期间与《计划》实施年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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