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肇庆市鼎湖区中小学招生的最新政策,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2-27 09:45:36 点击数: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22]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教基[2020]3号)《肇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022]7号)和《鼎湖区适龄拆迁子女到点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学年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原则坚持“免试、划一、近入学”及“积分入学”原则。二、招生对象(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一般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不接受报名。(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阶段六年级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三、招生人数(一)小学一年级拟招生4245人,其中公办学校3985人,民办学校260人(含50个公办学位),(二)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3100人,其中公办学校2840人,民办学校260人(含70个公办学位)四、报名时间及方法(一)报名时间:6月11日至7月22日(批次报名)(二)报名方式:新闻公办学校应注册“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址:http://121.201.96.11:8080/)上网报名,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民办学校,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各民办学校报名。1.鼎湖区常住户口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在报名日前取得鼎湖区户口本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于6月11日至6月19日期间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填写《鼎湖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申请书》(附件3、或《鼎湖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申请书》(附件4、,将报名所需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报读学校,由学校、相关部门检查。鼎湖区常住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按照鼎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申请入学(附件5、2.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相关政策(区级或区级以上文件)照顾的儿童家长应于6月11日至6月19日期间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填写《鼎湖区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学学年申请表》(附件6、,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暂行办法》),并将申请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申请学校,由学校、相关部门检查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入学。3.以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的实际情况,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小学、初中1年级以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报纸上能读到的学校和学位数,监护人对照《暂行办法选择志愿学校,风险由监护人承担。按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7月4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鼎湖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填写《鼎湖区适龄拆迁子女按积分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学学年申请表》(附件7、根据要求在线提交相应的积分材料(“暂行办法”),并将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申请学校,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组织对以积分入学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所得积分进行汇总,根据报名人数、积分情况、学位实际情况,划定可按每个学校安排入学的分数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多人在学分数线上注册但学位不足的,通过抽签确定入学名单。分数未达到报名学校分数线或达到录取分数线但学位不足,抽奖中脱颖而出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服从安置的,申请入学的公办学校开设分校区或教学点的,安排在区教育局该校的分校区、教学点。如果申请入学的公办学校没有开设分校区、教学点或分校区,教学点学位已经满了,区教育局视情况转学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实绩于7月20日公布第二批积分入学学校及学位数。在选择不服从配置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选择7月21日至7月22日自己留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第二批积分入学填写《鼎湖区适龄拆迁子女在积分义务教育阶段留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申请表》(附件8、,将申请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申请学校,对留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区教育局根据预计入学人数和报名人数划定第二批入学分数线,按高顺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了第二批入学,但积分未达到公办学校当年的入学分数线,或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学位不足,抽签未抽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由选择跟随安置的区教育局安排到区内其他具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公办学校选择无学位剩余或不服从安置的,原则上选择进入常住户口所在地学校或自己进入民办学校。(三)申请材料审核时间:(1、鼎湖区常住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6月11日至6月19日,(2、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11日至6月19日,(3、按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4日至7月10日,7月21日至7月22日。(四)报名材料提交地点:拟报学校。特别提示:无身份证号码(未上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的,需向区教育局教育股领取报名号码。五、报名资料(一)鼎湖区常住户口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口服务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格和《居民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应当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并提供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审核。(二)符合相关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相关政策(区级以上文件)照顾的儿童少年应提出申请及相应证明文件(详见《暂行办法》)(三)按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人申请积分入学除需提供身份证外,还需如实提交以下资料:1.户籍资料:适龄拆迁子女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户籍情况、亲属关系、能够证明合法有效监护关系的资料。2.地址资料:(1、有商品房、集资房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全国统一样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款发票、房贷材料、住房有银行担保的,提供区房地产登记中心文件检验证明。如果申请人有多处房产,须提交其中一处房产材料(下同)(2、有自建房屋,提供产权证,无产权证提交相关资料,同时提供该地址、该账户名称的水费(电费)缴费簿和近3个月缴费清单。(3、有租赁住房的(注:租赁住房有合法住房所有权证明),提交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肇庆市鼎湖区商品住房租赁登记证书》。肇庆市外户口申请人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居住证》。(4、有单位(就业)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资料。(5、政府、机关有允许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提供区住建部门出具的有关资料。以上五份证明文件只需提交其中一份。3.稳定就业材料:(1、申请人在鼎湖区合法就业(创业)的,提供我区就业单位证明或者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场所在鼎湖辖区的《营业执照》或者《鼎湖区民营非企业登记证》。(2、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并提供鼎湖区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出具的近5年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账单。提供异地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账单的,申请人工作单位应当在鼎湖辖区内。4.当地继续教育资料:家长自行填写在我区批准的幼儿园或小学接受当地继续教育的年限积分,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不需提供证明资料,申请初中一年级入学的在校小学自行打印学籍资料具体得分由教育部门验证。5.小学一年级的入学申请需要提交适龄拆迁子女的出生证明。特别说明: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证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一式一份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肯定退回,复印件须经申请人签字。提交的各项资料审核实施后,存在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资料提交有效时间至资料审核期,逾期提交的资料视为招生报名无效资料。六、录取办法和批次(一)录取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和材料提交审查(未按时进行申请和材料提交审查的自动放弃,不保留学位),经学校和教育局二级审查确认后,由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初中一年级全部采用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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