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理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6-29 09:01:08 点击数:0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达成就业意向的书面证明。南理工航空专业的毕业生应该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就业协议书,不可随意更改或违约。为了保证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毕业生应该按照以下流程签订就业协议书:

一步,毕业生到学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

第二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后,双方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三步,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完整填写;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基本情况栏目,学号、专业名称等各项内容要与毕业生推荐表一致。

第四步,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书的条款进行逐项协商,达成一致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第五步,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在甲方处和乙方处分别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第六步,毕业生将协议书递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甲方(公章)处盖章。学校招聘会现场签约,用人单位代表签字后,即可视为单位盖章。

第七步,各学院(系)收到用人单位寄来的或毕业生上报的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收函后,由各学院(系)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审核,并就协议条款、诚信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后,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并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协议手续齐全后,就业协议书学校联(蓝联)和接收函由各学院(系)暂时保存。

第八步,到北京、上海、深圳以及江苏省属企业等地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毕业生接收审批手续。就业协议书经各学院(系)盖章后还需就业单位和本人进一步完善接收审批手续。

第九步,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接收各学院(系)的就业数据,并形成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以后无特殊情况,各学院(系)无修改数据权限。

第十步,在派遣前学校集中审核各学院(系)上交就业协议书及各种接收证明。毕业生签约和接收审批手续齐全后,列入学校建议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方可离校。

以上是南理工航空专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基本程序,毕业生应该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不得越级实施。录用为公务员和选调生的毕业生不必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文件或接收函作为派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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