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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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之一。为了推进厦门大学竞技体育事业,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我校将根据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求,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身体素质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有体育特长的考生。现将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我校拟招收以下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

1.男篮:6—8人

2.田径:5—8人(以中长跑为主)

3.武术:4—6人

4.棒球:8—10人

5.健美操:8—10人

以上项目的具体招生人数约为50人左右,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人数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录取,不强求数量。其中,A类考生的名额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人数的20%。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并且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作为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获得前六名或个人项目获得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作为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参加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我校分为A类和B类两种资格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报A类,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其他的报考B类。

注:各项目的报名起点成绩和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1日——12月15日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xmu.edu.cn)“普高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2010年12月18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报名表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与报名表上相同底版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④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⑤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⑥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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