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聘章程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5-02 09:48:26 点击数:0

2022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聘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并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实际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招聘活动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4022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来源于1962年成立的天津市科技研修学院。2006年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总体体制改革,设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现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占地976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在校生1万多人。

学院坚持“办百年学校、办百年学校、立百年人”的发展战略,由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联合建设“滨海新区航海运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海事局批准的船员培养机构之一国际海事组织(IMO)批准的具有船员教育和培训资格、规模最大、资质最全、功能最领先的海船船员学历教育和培训基地。目前,学院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围绕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设了航海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数智港航经济、邮轮旅游、现代信息技术、特种设备6个特色化专业群30个专业。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由教育部等5个委员会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荣获邮轮行业“最佳专业设置”、“最佳培训设施”和“最高就业率”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被确定为天津市高职院校办学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优质骨干专业。学院建有船舶操纵仿真、轮机仿真、集装箱运输管理等校内实际训练室97处和校外水上训练基地,与行业领先的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华洋海事中心等近150个实际训练基地。

学院积极推进校企共建共建管理,不断拓展办学空间,构建新时代产教融合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紧密合作企业达230余家。校企联合打造国内首个“LNG综合培训基地”,与邮轮行业国际龙头企业美国皇家加勒比邮轮集团合作,共建国内首个国际邮轮人才培训中心。行业知名企业创新实践“船校换班、课证融通”卓越船员人才培养,2021级航海类专业全面订单培养,共建特种设备,与数智港航经济中船国际邮轮三所产业学院、牵头成立海韵国际邮轮人才培养职业教育集团和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工业检验产教联盟,推动8个专业“1+X”证书与人才培养方案融合创新,承担航海技术专业国家级教育资源库建设任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教育资源库获市级认定。

自成立以来,学院先后向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2.5万多人,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学院设立招生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负责招生工作、教学工作和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纪检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招生相关重大事项。组织和指导我院的招生、咨询、信访工作。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于2022年制定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志愿者充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收费标准。

1.学费、住宿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征收。具体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级,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级,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1000元/生年级。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出具的2022年新生报到通知。政府调整本年度学费标准的,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2.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相关学科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照天津市物价局的规定收取。

第四章录用规则

第八条学院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颁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高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根据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顺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学院的考生,由各省、自治区、只有在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院校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院校的考生,并据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录取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

第10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首先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的,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按顺序类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合格的,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以调整为未达到定员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进行退避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11条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实施。

第十二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其次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单科分数优先考虑较高者(如省级招生档案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执行该相关规定)天津市考生执行本规约第13条的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如文件遴选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等级较高者。

第十三条对天津市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项成绩为主要合格依据,参照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合格。如果考生档案录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高考改革考试的省市考生应当满足本院选修课的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考试的省(区、市)招生,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实施。

第十五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考核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学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用特快专递发送通知书。

第十七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体检标准其余专业男女不限(考虑到用人单位对航海专业毕业生的身体要求,建议航海专业考生肝功能体检结果正常)

第十八条航海技术专业招收的学生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眼视力4.7(0.5、以上,或双眼裸眼视力4.0(0.1、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可达4.9(0.8、以上,颜色辨别力完全正常,身高男子1.60米以上,无口。

第十九条汽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收学生身体条件:裸眼视力4.6(0.4、以上,或裸眼视力4.0(0.1、以上,矫正视力4.6(0.4、以上,色盲、红绿色盲,身高1.55米以上,无吸音。

第二十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和营养(邮轮烹饪)专业根据普通类专业身体要求采用,入学后学生自主选择取得船只船员相关证件。均需申请相关证件考生身体条件中华符合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身体检查标准。

第二十一条申请游艇设计制造、船舶通信装备技术、船舶检验专业考生辨色力为色盲且听力正常。

第二十二条报考非航海科的人员应当符合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院各学科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少数语言考生慎重报考。

第5章售后管理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合格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被征兵的新生根据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的期间内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请假。不向学校请假或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具体注册要求见2022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新生注册注意事项。

第二十五条学院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者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学籍登记。复检中学生有虚假或私情等情况,复检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二十六条学院依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管理《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程序培养学生。

第27条大学有各种各样的奖学金。国家教育贷款特别是为贫困学生,为解决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设立了100个勤勉奖学金岗位。

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达到考核毕业标准的,授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29条本规则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30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时起施行。一切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关于高职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规约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符合本规约的规定。

第31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员的意见、建议仅供考生志愿参考,不属于学院合格承诺。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以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责任解释。

第33条咨询及合格结果的查询方法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咨询处:022-287799002877972228779901。

检查是022-28779686。

邮政编码是300350

传真是022-28779901。

QQ在线问:800056408

wechat官方账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

网站:www.tjmc.edu.cn。

电子邮件:tjhyzyxy@163.com来修改标记元素的显示属性。

标签: 专业 学院 招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