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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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评选。学校的招生工作受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363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邮编是523960

第六条办学水平:高职(专科学校)

第七条学校性格:私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9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发放:对取得我校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要求所在学科毕业者,授予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退学者将根据情况颁发中途退学证书或写实学习证书。

第三章组织与作用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实施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考招生政策。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选拔活动,处理招生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出题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层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民愿组,配备考生和社会投诉、投诉处理专员。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合格许可为专科许可。

第十五条各学科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学生省(区、市)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第五章采用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责任、教育督导”评选体系,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区、市)招生事务局的评选政策和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以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测度德智体美劳动、优秀评选。

第十七条省(区、市)入学遴选委员会按照一般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术体育类(美术类)各自设定的录取限制分数进行遴选。

第十八条在广东报考专科水平的高校及专科学校,必须通过与计入高考合计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试相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施平行志愿投递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递规则及学生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文件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性考试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时合格的最低点,符合学校文件提交要求的,按照考生成绩、专业志愿及学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发放档案的,按照各省(区、市)发放档案的规则发放档案后,实施“分数优先”评选原则,根据考生发放总分的排名情况由上至下排序评选。决定优先顺序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达到定员后,逐一检查该学生的下一个专业志愿。如果得分合计分的顺序相同,则优先选拔学习了该专业基础知识(块)的人。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按照各省(区、市)的文件提交规则提交文件后,实施“分数优先”的评选原则,根据考生提交文件总分的排名从上到下排序进行评选。决定优先顺序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达到定员后,逐一检查该学生的下一个专业志愿。如果得分合计分的顺序相同,则优先选拔学习了该专业基础知识(块)的人。

无排名或排名的省(区、市)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美术类专业领域考试中,按照各省(区、市)的文件提交规则提交文件后,考生在满足专业领域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分数优先”原则,在评分总分上优先选拔上位考生,在评分总分上选拔下位考生。如果考生评分的总分相同,那就根据考生的排名进行选拔。优先顺序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拔选修了该专业的基础知识(块)的人。

无排名或排名的省(区、市)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美术类统考大学(专业)评分总分为750分,配分一般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课统考分数合成总分,总分合成计算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第二十三条学校动漫制作技术(台湾育达科技大学与单位互认项目)、烹饪工艺与营养(台湾佛光大学与单位互认项目)为单位互认专业,只录取专业志愿者具体培训模式及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在招生录取中,如果出现学生不平衡的情况,将对小组内的专业间进行计划调整,选拔相应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考生未能通过所有报考专业的,按照专业调整的,由高到低依次为同一高校专业组内有计划名额且符合该专业要求的专业。考生不接受调职的情况下,将给予退学处分。

第25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育为英语,有英语以外语言者必须慎重参加考试。

第26条关于加分或者考虑选拔的政策,按照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全面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根据学校合格人员体检标准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学体检关于b型肝炎项目检查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有残疾的考生,只要生活独立,满足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合格标准,就让他们正常通过。

由于民航行业和客舱乘务员的要求,不符合“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裸眼视力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0.5以上,色盲色弱”基本条件的考生将慎重报名。

学校其他招生学科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学科目录。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身体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事务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学体检取消b型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健康状况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应上合格专科学校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可以转科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检

第29条夏季高考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办理缴纳登记手续,逾期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30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政治、文化、健康等进行再检查。对注册和考试过程中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行为者,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检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私立高中及私立中职学校收费及住宿费认可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历史、物理)专业学费15800元/生年级;艺术类专业学费16800元/生年级;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紧急救援技术、安全智能监控技术、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建筑消防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医学检测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16800元/生年级;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18800元/生年级;航空乘务专业学费24800元/生年级。住宿费1800~4800元/生学年。

第9章学生支援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补助贷款、助学金、补助金等补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请

第33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处:0769-83076600、6692、6633、6693

传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件地址:cxxyzs123@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cxxy.edu.cn/

招生网站:http://www.gdcxxy.edu.cn/zsjyb/

第三十四条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接受有关申请。

联系人:陈利群

监督电话:1581821481

传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件地址:liqun.chen@163.com

第11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事务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专业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室解释。本章程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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