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太原清徐县幼升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3-14 09:36:10 点击数:0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性,提高教育质量,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的实际,提出我县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实施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县6周岁适龄儿童全部纳入入学名额,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施房地产地址“学位限制”,从2022年起逐步实施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地产地址及适龄儿童上学记录,自该地址用于入学登记之年起原则上同一住宅在6年内只能享受学区内一所小学的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二)免试,近距离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入学制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进入户籍所在地学校,符合条件和划定范围要求的可以在居住地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面试、考试、考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竞争成绩和各种等级证书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不得以上一班或训练学校的成绩为依据招生。(三)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应以太原市小学入学志愿登记信息为依据,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相对近入学。要在入学活动中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每名适龄儿童都有公办学位。(四)子女入学的“二主”原则。教科局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准确掌握证件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按时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二、工作职责2022年全县小学招生在县政府教科局的指导下,乡镇学校按照各学区、各学校具体按照《清徐县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县直小学在县城部分小学和“教科局”统筹下实施。(一)按照基教股1: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制定我县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小学学区范围,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划定范围,制定实施办法等政策,要求各小学按照规定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监管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2.太原市小学入学志愿信息库志愿数据在划一范围内发放到乡村学校,由学校进行志愿验证审核,在县城学校范围“户房一致”注册网后台自动核对确认,涉及“户房分离”在“农民工子女搬迁”的教科局基教股综合窗口进行现场审核后,统筹入学。3.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由基教股综合窗口负责验证,审核后统筹入学。4.全县组织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报名登记、验证、考核、入学的统一安排。(二)监察室局监察室会同基教股监督检查全县各小学招生。(三)各学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根据招生计划、划定范围等信息,对本辖区小学入学申请进行审查和入学安排。2.组织本区域内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志愿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同时进行现场志愿补登记,验证和安排入学事项。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做好小学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学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3.组织各校新生入学典礼和青梅竹马教育。4.组织“双轨以上”学校新生平衡班编排。(四)县直小学接收校1.局统筹安排的新生,2.负责对局分配的新生进行入校报到。3.组织新生入学典礼和青梅竹马教育。4.组织新生平衡班编排。5.组织新生信息收集、学籍登记。三、报名条件: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其前出生)适龄儿童,不论性别、民族、种族等,均应按时入学,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注册县教科局基教股。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不能以家庭学习或社会训练机构的“国学班”、“补习班”、“诵经班”等形式参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让适龄儿童入学不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无正当理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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