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年北京电影学院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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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统筹招生和常态化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针对不同专业人才选拔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本校2023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法公告如下:

一、艺术类招生预定专业

我校202321年艺术系本科招生预科包括:戏剧电影文学(创意策划)、戏剧电影文学(剧作)、戏剧电影导演、表演、电影拍摄与制作、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音乐录音)、艺术与科技、戏剧电影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电影学(电影制作与市场)、电影学(影评)、摄影、动画、漫画、戏剧电影电视文学(动画规划)、电影电视技术、广播电视编辑、数字媒体艺术。

我校202321年继续设置部分艺术类高职招生专业、高职具体招生专业名称及分省规划情况,以学校正式发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阶段

根据上级对防疫控制工作的部署部署,我校20232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原则上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各招生专业根据人才选拔的特点,设置学校考试阶段和学校考试形式。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安排及录取原则等,以学校正式发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招生简章发布时间以上级统一安排为准,考生请注意。

三、艺术类招生预定专业与艺术类省级统考的对应关系

教育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考生报考的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对象范围内的,应当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成绩合格。我校报考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及哪种省统考,考生请参阅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321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生方向)和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本公告公示后,如教育部或考生所属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他追加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电影学院

2023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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