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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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校名为: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国际代码为:1396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办学层次为:三年制高职。
第四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和健康管理十五个专业。
第五条 校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第六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之要求者,颁发“江西卫生职业学院”专科毕业 。
第八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年(6人间),若部分学生安排在4人间,开学后再补交200元住宿费。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 领导学院招生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录取等环节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二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报到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依据 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 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
第十九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药制药技术、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第二十条 录取批次、录取时间由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 安排。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当年颁布的《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分数线,按报考本院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15人,少于15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如有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可进行调剂专业录取或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专业安排: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 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 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按 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盖有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校章和江西卫生职业学院院长签发的 ,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事先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院按 政策设有 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学年8000元; 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学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分1500元、1000元、500元三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 助学金,一等每生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学年2200元;设有学院补助助学金,为遭遇突发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同时开通了入学绿色通道。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 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 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学院招生部门通讯地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52。
联系电话:0791-85151888、0791-85772168(传真)、0791-85772158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招就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就处邮箱:jxhlxy@sina.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章 总 则
条:根据教育部及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19)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二O一九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 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学院坐落在 “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南昌,位于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护理、教育、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等7个分院,50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护理、学前、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实验室,为 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 、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空调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 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 招生专业
专业设置(专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01
620201
护理
3年
9900元/年
02
620803
中医养生保健
3年
9500元/年
03
620811
老年保健与管理
3年
9500元/年
04
670102
学前教育
3年
9900元/年
05
670403
社会
3年
9500元/年
06
610217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3年
9500元/年
07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年
9500元/年
08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9500元/年
09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9500元/年
1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9500元/年
11
610205
软件技术
3年
9500元/年
12
610301
通信技术
3年
9500元/年
13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9500元/年
14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9500元/年
15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9500元/年
16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9500元/年
17
60060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18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年
9500元/年
19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年
9500元/年
20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9500元/年
21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9500元/年
22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9500元/年
23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年
9500元/年
24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9500元/年
25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9500元/年
26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27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28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9500元/年
29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9500元/年
30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年
9500元/年
31
650101
艺术设计
3年
9900元/年
32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9900元/年
33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9900元/年
34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9900元/年
35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9500元/年
36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9900元/年
37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年
9500元/年
38
670203
应用英语
3年
9500元/年
39
630302
会计
3年
9500元/年
40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年
9500元/年
41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9500元/年
42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9500元/年
43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9500元/年
44
620201H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6000元/年
44
670102H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6000元/年
45
630801H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60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根据 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第八条:艺术类录取时,以文化分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第九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或根据招生省份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四条: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 费:高职(专科)文理类9500元/学年;艺术类9900元/学年;学前教育、护理、空中乘务专业99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学年。
住宿费:普通类1600元/年(含空调房)、中外合作办学2000元/年。教材费: 400-600元/年(多退少补)。退费办法: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奖助学金:1、 奖学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 学生享受 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年;2、 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 学生享受 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年;3、 助学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贫困学生可申请 助学金,获得者每人补助: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贷款:按有关规定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 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
第七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向塘北大道1389号邮编: 330200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张老师招生咨询电话:(0791)85160008 85160018 85160028 85160038传真:(0791)85160038学院网址: www.jxkeda.comE-mail:ncvrt@163.com
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5月
高考报名跨省 是按学籍来还是按户口所在地来
章 总 则
条 为保证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江西中医药大学和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办,经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办学理念先进,获批为江西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第三条 学院位于素有“南昌后花园”和“小庐山”之美誉的江西省南昌市梅岭风景名胜区,校园占地面积470.41亩,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教学实验大楼,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基础设施配套完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监察审计办公室负责人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考生的 、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3437,在江西省招生代码为8311,招生计划列入 普通高校本科统招计划,学院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官网、 刊物和学院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根据当年招生具体情况,经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学院有权调整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2020年面向全国30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市场营销、保险学共十一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
第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科学设置招生预留计划。学院预留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学院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 志愿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才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 志愿未满,才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 学院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学院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仍然相同,再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
第十四条 对已调档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录取,依次分配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相应分数段且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要求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改革省市考生专业限选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考生专业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医学类专业培养特点,患有色弱、色盲(含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入档考生将由学院专业调配至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外,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也不予录取,学院将按退档处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均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 招生规定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 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医药类专业学费为14500元/生·学年,保险学、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其他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新生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如相关部门核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 学院现有奖助体系如下:
1、奖学金说明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 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开设的“绿色通道”先行报到。
入校后,我院对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 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 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2、奖学金:
(1) 奖学金: 8000元/生·学年
(2) 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学年
(3) 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学年,单项奖学金200元/生·学年。
3、助学金:
(1) 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学年,二等3300元/生·学年,三等2200元/生·学年。
(2)勤工助学金:学院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月发放200—300元不等的勤工助学金。
(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学院制定了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如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制度、临时困难补助等。
4、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 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最高限额为8000元/生·学年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江西、河南、江苏、福建、吉林、湖北、陕西、甘肃、山西、湖南、重庆、山东、广东、贵州、内蒙古、广西、云南、安徽、青海、海南、宁夏、河北、四川、黑龙江、新疆、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开展实施。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贷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按相关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细则详见与 一并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设有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5、“绿色通道”制度:
持有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新生,入学报到时可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之后学院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不同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按 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0791-86563917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入学新生,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核实,属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学生在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毕业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 。毕业证和学位证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校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站 电子注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者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819号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
邮编:330004
联系电话:0791-86588664 0791-86598925
招生负责老师: 胡老师18720078259
邹老师 177702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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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情况查询: 胡老师18720078259
电子邮箱: jzkyzs01@163.com
学院网址:www.jxtcmstc.com(中文域名: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若与 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级机关相关规定不一致,以 或上级机关相关规定为准。
江西服装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按照学籍来的,但是按照题目所说的情况,两个省都可以报名考试的。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江西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政策自2014年开始实行。
江西接受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所要求的条件最宽、门槛最低,对随迁子女父母的职业、住所、社保都未作具体要求。
如果不想在江西高考,可让江西出具学籍证明及不能高考的理由,然后带到湖南到户籍地去报名高考,由于报名后还有些事情,比如体检等必须到报名地参加,你需要在江西湖南来回跑,比较麻烦,如果再转学回湖南,手续也有点烦,可能还要花冤枉钱,所以建议就在江西考。
扩展资料:
江西异地高考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2〕46号)精神。
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江西省就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异地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等升学问题日益 。进一步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原则
按照“积极解决,条件准入,因地制宜”的总体原则,坚持有利于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三、具体政策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本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自2014年开始实行。
四、报考办法
凡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考生,可凭第二代居民 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报名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及时了解随迁子女基本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外省籍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外省籍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百度百科--高考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章 总则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江西服装学院(国标代码13418),学校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 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是江西省政府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第四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在 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在 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第三章 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不设专业级差,尽量满足考生 专业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 规定执行。
第十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单独组织校考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过生源省份录取控制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校考成绩完全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未组织校考的专业,使用生源所在地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过生源省份录取控制线,按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如遇统考成绩完全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生源所在地考试院已规定相应的录取原则,则执行考试院规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尽量满足考生 专业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招生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 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四章 新生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十三条、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详见江西服装学院2020年收费标准(略)
第十四条、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第五章 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
第十五条、学校对录取学生设有 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和 助学金;生源地 助学贷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学生奖;“润华奖学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第六章 学生入学学籍和毕业
第十六条、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 教育部 印制的盖有江西服装学院 的普通本科、专科毕业 。本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 电子注册管理制度,颁发的毕业 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学历查询网址:(教育部 的学历查询 网站)
第七章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 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
第十九条、凡经各省高校招生办批准录取的新生,录取结果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我校将用EMS“ ”专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 ”及“新生入学注意事项”,新生凭此通知书来校报到缴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邮编:330201;咨询电话:0791-87302688;传真电话:0791-85164453;网址: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西服装学院
章 总则
条 依据 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JIANGXI MODERN POLYTECHNIC COLLEGE (国标码12943);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骨干高职院校;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第六条 学校地址:艾溪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 大道338号
青山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顺 外 路388号。
(原则上今年信息工程分院所有专业及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学期在青山湖校区就读。具体以各省市今年的招生计划本为准)
第二章 颁发学历 的名称和 种类
第七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 》。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 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院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条件及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外省招收文、理类考生,省内招收文、理、艺术、三校文理类考生;
第十二条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院今年开设以下专业,所有专业面向江西省招生,部分专业面向全国其他省份招生(具体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文件)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学费
物流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物流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跨境电子商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会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金融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市场营销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工商企业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数控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汽车营销与服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汽车电子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环境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工业分析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材料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商务英语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酒店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空中乘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广告设计与制作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环境艺术设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室内设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园林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艺术设计
艺术类
三年
60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应用电子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软件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通信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移动通信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无人机应用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集成电路技术应用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市政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设计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
理科
三年
6000元/年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6000元/年
第五章 学院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 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 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关于限招专业及录取规则:
1、2020年学院在江西省的录取工作中将对以下三个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限制,其中会计限招360人、建筑室内设计限招30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限招200人;
2、限招专业的录取规则:限招专业各科类计划按学院文科、理科及三校文理的总体投放计划比例分配。从 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剩余考生调剂到其他非限招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
1、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4CM之间;
3、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
4、视力: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5、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
6、上肢和下肢膝盖以下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和狐臭;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
1、学院仅按考生填报的 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其余专业志愿仅为专业缺额需调剂录取时作为参考。请填报专业志愿时所有专业志愿选择同一专业类型的专业,凡与 专业志愿不同专业类型的其他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按考生所填报的 专业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部分专业有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如文化成绩没上线则不参与录取),录满此专业计划为止。
2、如出现某专业缺额,在此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中,将未录取到 志愿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专业大类的缺额专业;对未录取到 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以综合技能笔试(部分专业为面试或园林常识及设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综合技能笔试(部分专业为面试或园林常识及设计)也同分则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助学金采用一等4400、二等3300、三等2200的最新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 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 和我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大道338号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处 邮编:330095
咨询电话:0791-88123456、0791-88123658
监督电话:0791-881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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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