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6-24 09:40:10 点击数: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精神,我省将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以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全国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我省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见附件1),报考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我省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见附件2),共包括65个县(区),报考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省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共包括65个县(区),报考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资格审核和报名

(一)各贫困县(区)招委会负责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不得随意放宽或收紧标准;要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核实考生的户籍、学籍等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要细化审核程序和工作责任,层层把关,防止出现失误。

(二)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2017年5月10日至12日登录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www.sneac.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专项计划类型,并填写个人信息、志愿等内容。报名结束后,各贫困县(区)招委会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考生,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

(三)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在本科一批院校中选择1所院校填报1个专业志愿;参加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在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中选择1所院校填报1个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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