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鹰潭户口迁移在线手续流程及必要资料,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4-10 10:06:14 点击数:0

2022年鹰潭户口迁移在线手续及必要资料一、办理条件(1、夫妻入户(2、父母将子女入户(3、子女将父母入户(4、父亲(5、离婚人员返回原籍入户(6、已在外地安排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辞职(退)职返回原籍户口(7、购房户口(8、持续居留7年以上(9)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华侨、台湾居民入籍入户(10)招生(11、本市生源大学、中专学生毕业迁移(12、退学迁移(13、调动工作(14、招工、招聘(15、异地大学、中专生毕业分配(16、优秀外出务工人员(17、外出务工人员积分制进户城市(18、异地安置复退军人(19)转业军人(20)从军家属(21、本科毕业生自谋职业(22、投资(23、捐赠(24、离职干部异地安置注:情况1至12在各派出所办理即可情况12后的须由市局办理2、处理材料(1、夫妻入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入户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在该证上注明“已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附《缴款单》),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5、附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节育证明,6、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2、父母依靠子女入住所需资料:1、父母及子女申请书;2、申请人和委托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有关证件。(3、子女依靠父母入住市1、父母及子女入住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当在该证上注明“已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文件”)、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6、限产证,7、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本,8、子女满16周岁提供本市在校证明。三、办理手续→提交文件→窗口受理→审批→办理地点月湖分局江边派出所联系电话:0710-6698962通讯地址:江西省鹰潭市府前路4号月湖分局交通派出所联系电话:0710-6698962通讯地址:江西省鹰潭市府前路4号四、办理期限及费用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本领取的工本费)注:情况1-12各派出所办理即可,情况12后须由市局办理(1、夫妻入住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入住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在该证上注明“已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附《缴款单》),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5、附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节育证明,6、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2、父母依靠子女入住所需资料:1、父母及子女申请书;2、申请人和委托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有关证件。(3、子女依靠父母入住市所需材料:1、父母及子女入住申请书、2、身份证、3、结婚证、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当在该证上注明“已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文件”),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6、限产证,7、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本,8、子女满16周岁的提供本市在校证明。(4、随父于1998年7月22日(含当日)后出生的婴儿(子女),可申请来汕随父入户。(符合计划生育,出生半年内上报的,直接到父亲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所需材料:1、父母办理婴儿入住申请报告,2、结婚证,3、户口本,4、身份证,5、子女出生医学证。(5、离婚人员返籍原家庭基础在我市,结婚户口迁往外地,后离婚无固定职业,目前我市有落户或有直系亲属。所需材料:1、入住申请书、2、身份证、3、离婚证(带子女出生医学证)、4、相关计划生育证、5、迁出地户口本、6、原户口本、7、本市直系亲属户口本(或合法固定住所的房屋产出所户口证)(6、已在外地安排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辞职(退)返籍原籍原籍家庭基础在我市,由于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地,毕业后又在外地安排工作落户,因不适应环境或父母年迈需回原籍可以提供未婚且在外地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所需材料:1、入住申请书、2、身份证、3、毕业证、4、未婚证、5、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本、6、原户口本、7、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购房入户公民可在市区购买商住楼,照顾业主本人或其配偶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来汕入户。所需材料:1、住宅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购房入户证》原件,2、鹰潭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本复印件,3、广东省契税发票和住房发票复印件,4、购房者及入住者身份证(未满16周岁带出生医学证)原件,复印件,5、结婚证街道(镇)以上计划生育证件(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当在该证件上注明“已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附上“缴费文件”)、生育限制证、原籍入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6、购房者及入住者入住申请报告7、市职防所体检表。(8、连续停留7年以上者在城市中心区停留7年以上,符合入住条件者。所需材料:1、入住申请书、2、入户身份证及迁出地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已婚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节育证附)、3、《计划生育证明》或《计划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当在本证上注明“已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文件”),4、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5、合法固定的住所证明,6、《居住证》、7、鹰潭市职业病防治所体检表,8,其他可证明连续住在汕头,生活证明,证件。(9)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华侨、台湾居民入籍并经出入境部门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华侨、台湾居民。必要资料:1、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和《办理户籍通知》;2、华侨凭《华侨回国定居证》;3、台湾居民凭《定居许可通知书》和《台湾同胞定居证》(10)招生被中专录取的新生。所需材料:1、转出地派出所搬迁证,2、采用新生名册,3、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入住证,4、新生录取通知书。(11、本市生源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将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恢复原籍所需材料:1、户口迁移证明(市内迁移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2、身份证、3毕业证4迁入地户口本。(12、退学拆迁单位为本市离校人员所需资料:1、户口迁移证(市内搬迁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2、学校退学证、3、身份证、4、申请书、5、迁入地户口本。(13、调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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