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小学入学年龄最新规定2022、贵港小学入学志愿户籍规定,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3-25 09:11:11 点击数:0

许多家长想知道“贵港小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本文总结了“贵港小学”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仅供参考!一、招生对象为2022年7月4日前户籍在港北市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一)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港北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及随条件外出务工人员移居的子女。(二)初中:户口在港北区中心城区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及随条件外出务工人员(商业)迁居的子女。二、招生人数港北市区小学招生6615人(含市直营学校,下同)其中公立小学招收5400人,私立小学招收1215人。中学招收8200人,其中公立中学招收6400人,私立中学招收1800人。(各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见附件3、三、招生原则(一)依法遵循规章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严格实施《工作的通知》。4号)“关于随外出务工人员移居过来的孩子的入学”(桂教基教[20022]33号)等的规定,以及在自治区、贵港市实施关于移居过来的孩子入学的政策,实施就学年龄的儿童、少年、特殊群体(随迁来的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按照有序统一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二)无考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你不能以学生成绩为依据招生。按照“在本籍地学校附近入学”的原则,严格实施“限招、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的办法,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尽量在本籍地学校附近或比较近的地方入学。(三)入学优惠政策原则。属地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军人子女、支援贵港市重大疫病和事件一线人员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中心城区农村孤儿(根据民政部门证书)和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优惠对象向希望入学的学校提交入学申请文件,由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业务领导小组按照优惠政策规定,实行优惠政策,适当调整入学。(四)伴随孩子入学的“两主”原则。坚持“以移民政府管理为主,公立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全面确立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的移民子女入学政策,妥善安排移民子女入学。(五)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法律和规章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开招生人数、条件、程序,自主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六)适度平衡的原则。根据国家标准班规定(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和学校课堂、师资资等情况,确定学校招生学位数量,将区域学生数量与学校学位短缺情况相结合,进行调整,促进均衡。(七)私立学校自主招生的原则。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将招生计划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实施自主招生,学生及家长和学校实施“双向选择”。同时接受教育行政统筹的学生。四、学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根据各地区学校布局、招生容量,按照最近或相对最近的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具体来说,请看附件3。(一)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至2022年6月20日)(二)注册(2022年7月3日-7月4日)1.港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服务范围学校登记,登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需证件见附件1、2.未登记港北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港北中心城区居民证、持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条件进京务工人员子女),其监护人(家长)持有效证件向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申请入学。并填写《迁往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的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书》(见附件2、(三)检定报告(2022年7月7日)学生报名截止后,各校将文件报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4、入学通知书的交付(2022年7月11日)学生入学名单经港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六、入学安排顺序(一)第一类:户籍种类。包括:①住房匹配种类:即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地址和申请入学服务范围内的房产(房产)地址一致,该房产(房产)为独立产权;②无家类:学生户口与户主(房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单独立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籍种类入学顺序优先安排住房和住房匹配的种类,其次看剩余学位情况有计划安排有户无房。(二)第二类:政策优惠。这样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看学位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包括:符合辖区内入学优惠政策条件的属地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军人子女、支援国家重大疫病和事件一线人员子女、港澳台湾同胞子女、中心城区农村孤儿(据民政部门证明)和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三)第三类:非户籍类。非户籍包括学生户籍不在港北市区,但居住在港北中心城区、拥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迁往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商业)的子女。非户籍类学生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类居民证(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两种类型的住房(有房产证或房产证的住房合同,在合法建房后)三是无房无户(外出务工商业)类。未登记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港北区中心城区申请入学的,应当根据《关于随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基教〔2022〕33号)提交有效文件(见附件1、非户籍对象提供的证明文件符合入学条件的,以目前居住地为依据,查看各公立学校安排户籍后的学位余量,先按公立学校、私立学校的顺序统一安排入学。(四)入学顺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的区域,应综合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序列规则向社会公布。”。结合港北区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地区或学校,如果城市户口学生人数超支,按照“住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原则,参照以下排序方法依次录取。入学顺序为:住房匹配类型→有住房无住房类型→政策优惠类型→居住证明类型(持有有效期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明)→有住房无家庭类型(房产证或房产证、住房合同、合法自建)→无住房无家庭类型(外出务工商业)(入学顺序相同情况下,证明文件时间早优先。)七、保障措施(一)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入学安排在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港北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业务责任,确保入学安排规范,有序推进。(二)纪律保障。一是加强招生管理,实施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征集。小学招生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严禁招收低龄学生。严格控制班级额度,防止出现新的“大班额度”“院校额度”,禁止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编制重点班、特别班。在义务教育阶段,严格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不能转学,严格转学的条件和手续,已经达到“年长班”的学校和班原则上不能接受转学的学生。对于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办理学籍,不支付学生共同经费。二是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学校和职工实施招生政策和“十严禁”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地进行招生工作;严格审查证据资料,严禁造假。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家长或“中间人”的宴会和财物。(三)监督保障。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信息公告制度,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入学政策、入学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自主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入学业务公信力。二是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招生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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