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门峡市湖滨区小学入学最新政策2022年三门峡市湖滨区中学入学最新政策,071
《根据河南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gt;《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现状,特别制定湖滨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方案。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学校履行相关责任,确保本校招生工作合法、稳定有序。(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严格分区招生,保障符合区域内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三)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坚持分期征集原则。各学校招收的学龄儿童,少年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长期与家长同居。(四)坚持以公立事务为主,统筹协调的原则。保障随条件外出务工人员移居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五)公民坚持同样的招募原则。公立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应各自独立招生,不得混合招生。(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的原则。学校将根据规章制定招生简章,全面推进“阳光招生”,自主接受社会监督。二、招聘期和对象(一)招聘期。义务教育期间为2022年8月12日至8月19日,公立学校为8月15日至8月19日。(2、招生对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为城市有住所且6岁以上(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就读年龄的儿童。初中新生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年龄少年(包括未进入初中的过去,小学毕业库里小学毕业生学籍)三、入学批次和条件(一)主要城市公立小学入学批次和条件1。第一次入学的条件(可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有主城户口,家长在学校区域内有所有权的房子,在所有权的房子里实际居住。(2、有主城户口,年龄儿童和家长在主城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先的不动产,三代与户口一起居住(孩子出生后户口不转移记录)(3、学校区域内有《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紧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系。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工作通知“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军人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因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市委]、市政府引进儿童高层次人才。2。招生第二条件(可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没有主要城镇户口,在家长所有权房子的学校领域,实际居住在所有权房子。(2、有主要城镇户口,学龄儿童和家长在学校区域内的居住地是其直系祖先的不动产,三代和户口(非儿童和家长的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未移动记录)(3、随符合第三次招聘条件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进京的子女,长期居住在主城区。(二)主要城市公立中学招生批次及条件1。第一次招生条件(可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有主城户口,其家长在学校区域内有所有权房子,实际居住在所有权房子。(2、有主城户口,家长和主城唯一居住地与其直系祖先的房产和户口住在一起(孩子出生后户口没有转移记录)(3、主要城市户口实际居住在学校领域内监护人有所有权的房产,以及所有权的房屋。(4、学校区域内《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紧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系。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工作通知“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军人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因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市委]、市政府引进儿童高层次人才。2.随符合第二次招聘条件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进京的子女,长期居住在主城区。四、申请文件(一)的不动产证明:不动产的权利证明(或房子的权利证明)应当出具不动产的权利证明(或房子的权利证明)合法购房合同、收据等相关证明。无住房证明:儿童、少年和家长在主要城市的唯一居住地,需要出具祖先房产的有效无住房证明,但同时,出具祖先房产证明。(2、户口本、身份证(监护人)(三)随农民工迁居子女入学1.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2.家长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外出务工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3.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学习证明。(4、,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公务牺牲者子女、消防子女、华侨子女救援人员子女等义无反顾;市委符合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五)初中新生需要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综合素质评估报告。五、招生流程主要城市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网上预约登记、现场认证、系统预注册信息、部门验证证书、招生结果发布”招生办法。(1、学校事先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对象、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招生办法和所需文件等)(2、网上预约登记。8月12日8:00-14日12:00期间,家长登陆“线上三门峡”手机APP,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实际居住地、户口信息等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征集招生批次,包括学生姓名、身份号码、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预报名学校、注册联系人等信息。一个学生只能注册一所学校,学生家长根据学校的招生区域和本人实际居住地,如实选择学校、批次、注册信息等。(三)现场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生工作的要求,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分为几种通知网上预约注册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为了不让家长聚集在一起,小学每半天80人,中学最多100人,家长限制为1人。(四)采用网络招聘。家长在学校现场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输入信息。学校需要公安、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检查证件,由学校提出检查要求,区教体局给予调整;公布招生相应批次(包括学生姓名、家长姓名、户口地址、房产地址等)和空缺学位;家长可以在网上或学校查看结果。需要根据招生简章制定本校具体的招生办法,进行稳定有序的招生。如果随外出务工人员所带的子女在全部下一次招生结束后,还未入学仍需在主城区学习的,可以向市教育局、区教育体局有学位的学校报名。留有学位的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六、做好农村学校招生工作各农村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做好进村宣传,组织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上学。特别是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全员入学,确立“一生一个成绩”。七、关于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落实工作要求、人员职责和监管责任,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及应急预案一式两份加盖印章,2022年8月4日前报区教体局基教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二)招生。认真落实教育部“严禁10项”要求,严格实施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招生、超员或新增“大班”名额。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按审后招生计划严格招生,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任何教育机构都不能委托推荐来选拔学生,任何形式的考试都不能选拔学生,也不能进行平衡的班级编制,也不能区分重点班和优先班。(三)完善学籍。各校需通过省教育厅开发的在线教学平台(gzgl.haedu.gov.cn),认真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小学新生登记和初中新生学籍衔接工作。(四)积极宣传。进一步加强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入学要项,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家长宣传政策和相关要求。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举措和成效,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教观念。(五)搞好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