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汕头市招生政策2022年广东省汕头市招生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及入学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通知本市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如下:。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采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保障学位供应,依法做好辖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一)坚持入学考试,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所有公立私立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的免试入学规定,并全面实施。各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适龄儿童调查制度,加强学生分布分析,根据“学生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施一校单位划一化,合理稳定办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分割,将关注的学校划分为相应区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间的整体均衡。区域划定后,必须相对稳定。在学校布局调整、就学年龄人口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各地区可以进行科学评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地域范围,提前向社会发布,进行宣传和解释工作。(2、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无不正当招生行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省级班额标准,对招生计划进行科学核定,在招生开始前一周向公众开放,使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前接受管内义务教育的学生规模全面满足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市必须属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按程序市教育局报批。严禁超员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级规模,以免出现新的大型学校或大型班级。任何学校都严禁举办教室或与社会组织合作,事先选拔或培养学生。严禁将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科研活动、教学训练成果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能以面试、评定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打击以面试、面试、人机对话、简历等为依据的“造人”招生、预招、学生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面废除特等生招生。(3、优化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公共供给。实施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依法,综合考虑城镇化进展、人口变动趋势、开放限制等因素,多方位扩大公立学校学位,完成中小学年度高质量学位的供给任务,确保学位的充分供给要按计划完成公立和私立学校义务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的目标任务。要统筹城乡师资布局,深化中小学“县管理校”改革。严禁各类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色班、特色班、速度班、优秀班、兴趣班、“奥地利数”班、国际班等名义举办的重点班。学校在布置班级时,严格按照省标准班规模的要求,以及男女学生相对均衡和随机性的原则,均衡地将男女学生分配给各级和各级老师。你不能根据学生的成绩来实施课程。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都不能实施课程。3。是很好的放弃控制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完善遏制下放机制,建立“户籍地”跟踪报告制度,跟踪监测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要加强对残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留守儿童、随迁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学校支持,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新学期开始后一个月内,各校要对学生入学、变动、退学、学籍变更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出路。我们要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报告学生被淘汰,并积极说服他们,以免错过一生。(五)切实落实帮扶措施,做好特殊小组招生工作。1。好的优惠政策招生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鼓励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地区居民子女到本市学校学习。根据“欢迎入学,平等对待所有学生,就近入学”的政策,给予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入学待遇。按照规定,好烈士子女、公安子女、残疾警察子女、军人子女、消防综合救援队子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子女等义务教育与感染症斗争的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或其他优惠政策(包括区域优惠政策)2.从事汕头和城镇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随调随迁子女“以二人为本、二人入学、一人入学、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随调随迁子女进入公立学校你必须提高随着工作调动而移居过来的孩子上公立学校的升学率(包括政府购买学位)所有空学位公立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流动人口子女开放;如果你在公立学校学位不足,你也可以让你带来的孩子上私立学校。3.做好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学工作。各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自主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保障无人值守儿童、辍学儿童等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加强学校出勤监控,切实落实学校下岗控制责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记录,显示在学校学籍系统,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领导中小学,村委会对适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进行调查,督促其回国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实施各学生的帮扶政策,进一步实施和完善帮扶体系4。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工作。各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全面覆盖、零拒绝”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安置工作。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安置计划,通过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上门教育等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公立学校必须无条件接受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期残疾儿童,少年在该班学习,为其学习和康复提供帮助。市、区(县)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招收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对确实不能上特殊教育学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残疾儿童少年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供上门服务,纳入学籍管理。5。做被拆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户口被拆除和征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于家庭暂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拆除公告、拆除或房屋征收协议书和当地派出所(或镇公所)证件、房屋证件、让他们在离停留地最近的学校注册。二、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就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辖区管理,免去就近学校入学考试。任何一所学校在招收小学或中学新生时都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6周岁以上儿童,不论性别、民族、种族,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学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立即执行责任,留住、登记下岗学生并做好报告。对适龄儿童延期入学申请的审查审查必须严格控制。因就学年龄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其籍贯区(县)教育行政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延期入学。2.汕头金钟华侨实验区学校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由龙湖区教育局研究,提交意见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文件中公布。(3、公立中学招生1。各地区(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生的出生地和中学学位情况,合理设置,为调整公立中学招生范围,会摇号招生,用小学直升机或计算机随机方法摇号招生。根据结合原则,口部直升机实施,确保初中、小学有适当的分配,公平招生。各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招生情况及时调整公立中学学位,防止学生因移动造成学位空缺,确保所有在地区(县)注册的小学毕业生都有相应的公立中学学位。5.汕头金钟华侨实验区学校小学毕业生,立即进入初中。余下的初中一年级学位,将由龙湖区教育局在汕头金钟华侨实验区学校研究,并经提交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核,在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文件中公布。(四)私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各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实施与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和公民主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有关的国家和省标准,按照“谁批准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私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在审查审查地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