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原阳县小学初中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2-22 09:13:53 点击数:0

为做好原阳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文件要求新乡市教育局参照《2022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2022〕8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01、指导思想是习近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02、招生原则(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的免试入学规定。(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坚持“面向全局”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进城务工人员搬迁子女都应进入。03、招生对象一、小学招收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严禁招收小学注册学生和不适龄儿童。二、初中招收2022年6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严禁招收已注册初中学生和六年级以下学生。04、招生办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要组织招生,坚决杜绝违规招生。严格执行上级“公民同招”政策,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一、公办学校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划一招生、分类入学”的原则进行。严格控制“二无”(城镇无自有住房、城镇无常住户口)适龄生考入城镇公办学校。非纯居住性房地产、未交付房地产、出租给他人的房地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地产不能作为学生城镇的入学依据。农村学校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的指导下,按照办学规模、本乡(镇、街道)规定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报名,适龄生直接报名入学。城镇学校(环线内原兴街道、阳和街道属地学校,局部为中学小学)根据适龄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的房产、户口情况,根据学区生、分配生等招生。1.学区生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入学。(1、房客一致:适龄生和家长持有原阳县城区常住户口,并与自有住房(100%产权,包括公租房)一致。报名时需提供:(1、城镇户口本(适龄生与家长同一户口本),(2、住房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查询证明),(3、《学籍基本信息表》(毕业小学印字加盖公章,小学申请不提供)(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凭证。(2、与祖父母一起生活:适龄生自出生之日起,即与监护人一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处定居生活,其监护人在原阳县市区无自有房产,实际常住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处。报名时需提供:(1、城镇户口本(适龄生和家长与祖父母或祖父母相同户口本)、(2、住房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查询证明)、(3、《学籍基本信息表》(毕业小学印字加盖公章,小学申请不提供)、(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凭证。2.分配生在指定学校附近或比较近的地方入学。(1、房客不一致:适龄生与家长拥有元阳县城区住房(100%产权,含公租房),但其市区常住户口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2、有房无户:适龄生及家长拥有元阳县城区自有住房,但无市区常住户口。上述两类学生按照有适龄生家长房产的小区所对应的学校,1.空缺学位满足报名人数,安排直接进入学区学校,2.空缺学位采用少于报名人数的计算机配置方式,让中学生进入学区学校将中学生统一安排在城区环线内(景明路-327国道-春和路-翔宇路-太行大道-文源路-景明路)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提供:(1、城镇户口本(适龄生与家长同一户口本),(2、住房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查询证明),(3、《学籍基本信息表》(毕业小学印字加盖公章,小学申请不提供)(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凭证。(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原阳县城区务工居住的非原阳(含平原示范区)户籍人员子女。要落实“两为主、两并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全部入学。报名时需提供:(1、户籍凭证(适龄生与监护人同属户口的户口本)、(2、居住证(居住证和住房证)、(3、外出务工人员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4、《学籍基本信息表》(毕业小学加印公章,小学申请不提供)(4、人才引进转移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按照《原阳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要求安排入学。(5、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消防救护人员子女: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安排入学。3.招生要求(1、报名确认后,学校保存学生入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生一袋),并进一步审核。(2、适龄生家长造假、伪造证件使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家长负责。二、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规范招生、学生主动”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的有关规定,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数量只减少不增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只减少不增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比例只减少不增加的原则。1.初中招生(1、选择私立中学时,应在符合规定时间的学校通过入学平台填写报名信息。(2、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报名人数,决定直接录取或计算机派遣录取。(3、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当提交《学籍基本信息表》(毕业小学印字加盖公章)2.小学招生向私立小学报名的,按规定时间直接向学校报名。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宣告截止日期。3.招生要求(1、严禁学校以考试、面试、面谈、简历材料等形式为依据选择学生,严禁计算机录取的学生拒绝录取或退学。(2、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家长要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学生一旦被录取就不能放弃。否则将根据招生政策处理。三、特殊适龄生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进行分类配置,确保不失学、退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尊重家长和孩子的意愿不得拒绝,安排中、重度残疾儿童进入原阳县特殊教育学校不能上学的残疾适龄生,有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县特殊教育学校送外卖。05、招生时间一、中学招生1.公办中学8月3日-5日(1、学区生:各公办中学组织到校,在招生平台上传学生信息。(2、分配生: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场所登记。8月6日-7日各公办中学组织家访。对考核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退还报名资料,并将学生信息登记在台账上报告。县教育、公安、住房管理等部门复查了复检学生报名证。8月8日,各公办中学对考核合格的学区生经县教育体育局考核发出合格通知书。8月10日,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公办中学学位空缺情况,分配配属生。8月11日各公办中学组织分配生报到,在招生平台上传学生信息资料。8月12日各公办中学提交招生名单。8月15日至20日,各公办中学处理招生遗留问题。2.民办中学8月1日-2日家长持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报选报民办中学,学校按要求在招生平台输入学生信息,完成网上报名。8月4日(1、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招生学校组织学生报注册。(2、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派中录取”,招生学校组织派中学生登记。8月5日不让中学生回到本人户籍地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公办学校。8月5日,招生学校在招生平台上传了学生信息资料,上传了招生名单。二、小学招生1.公办小学8月19日-21日(1、学区生:各公办小学组织到校,在招生平台上传招生信息。(2、分配生: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场所登记。8月22日-23日各公办小学组织家访。对考核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退还报名资料,并将学生信息登记在台账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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