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1-31 08:19:13 点击数:0

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考生须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粤招考〔2016〕170号),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人本科、专科教育阶段的有关宣传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2.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考生;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严重疾病(含脑脑外伤等特殊病症的考生除外);4.思想政治品德优良,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刻苦,品学兼优;3.学习成绩良好,与其他学生完全一样;4.综合素质优秀;5.对新冠病毒和某些传染病具有较明显临床症状的考生;5.被批准入学并取得学历的考生。根据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其他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计划名额报考。

2.我校原则上不组织各类竞赛,如有违反有关招生规则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本次考试。因违纪触犯刑律受到处理的,经批准方可参加本年度全国统一高考。

3.对于符合部分类别学生的身体素质条件者,学校将通过省教育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面试或面试合格认定,并在社会上公布具体名单并予以公示。凡被公安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再参加其他非正常录取。

4.在文化课成绩达到一本线且身体状况良好、心理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于今年8月17日前,由本校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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