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春季高考报考_天津宝坻区春季高考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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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春季高考报考_天津宝坻区春季高考报考时间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天津宝坻区春季高考报考”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天津中山志成职专春季高考、谁有详细的学校信息?有学校网址最好。。。。急急急!!!

2.天津:2009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时间

3.天津宝坻中专高中班春招能考本吗

4.天津市积分落户那些情况得高分?

5.2019年天津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

6.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天津中山志成职专春季高考、谁有详细的学校信息?有学校网址最好。。。。急急急!!!

天津滨海学院和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吧

春季高考只有一个本科,天津大学,今年只招了12人,竞争蛮激烈的。。剩下的都是大专,基本上天津的大专都包括了,选择性很大。。

比较好的大专有:天津职业大学,对外,滨海等。。今年炒的比较火的大专还有国土,现代等等。。工科学校差不多都有数控。。

至于那个含金量嘛,还是春季高考的高,你想啊,大专是 学历。。高自考和 高考都是第二学历

天津:2009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时间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考试等级和科目:

2009年上半年开考的级别分别为:一级(一级MS Office、一级WPS Office、一级B),二级(C语言、Visual Basic、Visual FoxPro、Java、Access、C++、Delphi),三级(PC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计算机职业英语一级。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任何人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的考试。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等级(含笔试和上机考试)的考试。如果一个级别中有不同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考生一次考试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

三、报名手续:

考生携带 到考点办理报名手续。没有 的 人,可凭户口本、现役军人凭军人 件报名,报名时还应携带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报名采用现场电子摄像方式,同时考生须当场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确认。考生报名时,考点应向考生说明允许使用的文字录入方法。

上次考试的笔试和上机考试仅其中一项成绩合格的,本次只须补报参加未通过项的考试。报名时应出具上次考试单科合格 ,合格成绩只保留一次。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向报名点出示上次考试的单科合格 并未在报名表上正确填写上一次的准考证号,则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四、考试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规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试费均为84元.补报笔试考试的考试费为37元,补报上机考试的考试费为47元 。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1—10日,全市各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同时接纳考生一至三级的报名和咨询,限额报名,额满为止。需要报考四级的考生可以到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和中国民航大学考点报名,需要报考计算机职业英语一级的考生可到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

六、考试方式和时间: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全部采用上机考试形式,二、三考试采用笔试和上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四级考试全部采用笔试的考试形式。

笔 试:2009年3月28日上午

考试时间:二级(C语言、Visual Basic、Visual FoxPro、Java、Access、C++、Delphi) 90分钟;三级(PC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120分钟;四级(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120分钟。

上机考试:2009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具体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三级(PC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60分钟;一级(一级MS Office、一级WPS Office、一级B)、二级(C语言、Visual Basic、Visual FoxPro、Java、Access、C++、Delphi)90分钟。

七、上机考试应用软件:

所有上机考试科目均 在WindowsXP环境下进行(考试机)。一级MS Office及一级B两个科目的上机考试使用MS Office2003;一级WPS Office上机考试中,采用WPS Office2007;二级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的上机考试使用Access2003;在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三级信息管理技术、三级网络技术和三级数据库技术的上机考试中,采用Visual C++6.0;二级Delphi语言程序设计上机考试中,采用Delphi 7.0企业版。

八、有关替代政策的规定:

根据《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中规定: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 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 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 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 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根据我市春季高考的相关规定:在春季高考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 者优先录取。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从2009年上半年考试开始,一级MS Office等七门教材做了修订,目前已出版,其他科目仍使用2008年版教材。一级MS Office教材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其它科目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考试成绩查询:

2009年5月下旬,考生可通过声讯台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声讯台电话:固话、联通、小灵通拨打:96888020;移动手机拨打:125902016

2009年上半年天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01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西区柳林路14号 60276889

04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博理楼D103 23766024

05 天津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河东区六纬路82号办公楼516 24020434

07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电子工程系(天津团校) 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3号综合楼电子工程系 23627632

08 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新南楼A区6楼605) 23679749

09 天津科技大学(含泰达校区) 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12号楼301、泰达校区图书馆503 60273270、60601046

10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西青区西青道274号 27923451

11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60662556、60662557

12 大港职业 教育中心 (大港区霞光路42号)大港一职专培训部 63211596

13 天津市河西区电子计算机职业中专 河西区利民道48号 28301810

14 天津外院考试中心 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23245567

15 天津 学院 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主教学楼教务处115室 23012694

17 天津市 轻工业学校培训部 红桥区勤俭道24号 86512112、26376806

18 天津市源阳中专 天津市南洋职专培训处(交通银行院内) 28526692

20 天津新华职工大学培训部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11号河北路与唐山道交口 23306428、23132534

23 天津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北区志成道7号主教学楼101室 60586094 86326094

24 蓟县中等专业学校 蓟县人民西路武定街89号 29172802

25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汉沽分校培训部 汉沽区新开南路102号汉沽电大 25667855

26 宁河师范进修学校 宁河芦台震新路45号宁河县师范进修学校实验楼二楼 69110737、89312789

27 南开社区学院培训中心 南开区五马路94号 27371488

29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塘沽区庐山路1101号 25215037 25212604

30 天津新华专修学院 南开区复康路11号(手表厂院内主楼) 23503709、60263630

31 军事交通学院 河东区东局子1号综合楼四楼计算机教研室 84657953

32 河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红桥区丁字沽光荣道29号河北工业大学南院九教806室 60202588、60202589

33 海军后勤学院 塘沽区河北路一号计算机教研室 66973140

34 南开大学计算中心 南开大学计算中心(伯苓楼后面) 23503417

35 天津河北区职工大学培训部(城市职业学院) 河北区王串场幸福道39号 26430101

36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北辰区西堤头 86848392

37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23085172、23085133

38 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 南开区迎水道1号继续教育学院 23679941

39 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东区成林道63号天津工业大学教二楼西侧二层机房 24528046、24528188

40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天津市大港区学苑路600号教务处A704 63303815

41 天津财经大学 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系H座106 88186309

42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大港区三号院幸福路51号(南院办公楼一楼培训处) 25923866

44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红桥区光荣道大新街183号信息中心三楼机房办公室 26583501

45 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天津大学第12教学楼西侧平房 27404124

46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教育部 河西区柳林东 88181521

47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24092128

48 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 北辰区双口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实验楼二楼机房 60435034

52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津南区大沽南路东段北侧大沽南路1501号 28193016

53 武警医学院 河东区成林道武警医学院二教学楼17层 60578050

54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宝坻区京津新城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行政楼教务处208 22410555

55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大港区学府路634号第三教学楼212室 63304941

56 天津农学院 西青区津静公路22号 23792394

57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3号 66237171

58 天津市中华职专 和平区贵州路92号 23375271

59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区建昌到21号信息系 26182139

60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北辰区学海道38号图书馆二楼计算机中心 26983746

61 天津天狮学院 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天津天狮学院C教学楼605室 82136354 82136353

62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团泊洼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9000408、29000268

63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60541867 60541881

64 天津工业大学(西青校区) 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第二公共教学楼B区115室 83956692

天津宝坻中专高中班春招能考本吗

能。根据查询中职中专网得知,春季高考又叫春招,是艺术生特长生考试的途径,多为各种 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文化课不需要太多的分,主要靠特长了分数,春招学生高考能读本科院校。天津宝坻中专,位于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28号。

天津市积分落户那些情况得高分?

按照 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本市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员额总量”原则,以居住证制度管理外来常住人口,以积分制方式遴选外来拟落户人员,鼓励年轻、有文化、高技能和有贡献人才在津创业就业落户。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外来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申报居住登记,拟居住半年以上者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投资办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者,就可申请积分入户。积分指标包括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违法失信的负积分。积分入户分值将透明公示发布,供查阅核实监督。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居住证持有人将享受如下的公共服务:随迁子女可在津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报考中职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积分排名达到入户标准分值并列入入户人员名单者,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津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免费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天津职工的各项社保,并有相关待遇。本人及子女的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卫生服务。

两类人可申请居住证 须在津居住半年以上

居住证的申领人员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也包括未满16周岁或在津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

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外来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应申报居住登记;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者应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在津具有合法职业和稳定居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者,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天津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积分包括四类12项指标

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 选择中心城区周边增加导向分

居住证制度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积分指标包括4类共12项。 类基本分根据年龄、受教育程度划分不同分值,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第二类导向分则对职业以及选择落户地区有所规定,为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和环城四区的人员赋予相应导向分值。

具体情况是:

类为基本分。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项指标,体现了鼓励年轻适用、稳定就业、稳定居所、较高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外来人员落户的原则。比如对35岁以下人员设置了20分,是35岁以上人员分数的一倍;将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从高至低分别划分了三档、八档分值,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对具有稳定居所、长期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也赋予了相应分值。

第二类是导向分。包括职业(工种)、落户地区2项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落户,发挥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落户的导向作用。为了满足本市有关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鼓励人力资源对紧缺行业的优先满足,对外来从业人员的职业工种,依据《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和《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评定的紧缺程度,给予相应的导向分值。同时,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和环城四区的人员赋予相应导向分值。

第三类是附加分。包括投资纳税、婚姻状况、奖项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等4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投资办企业、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获得 奖项和荣誉称号,为天津做出 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时,为照顾在一个单位工作稳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对天津发展默默奉献的人员,特别设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倾斜。

第四类是负积分。包括违法失信1项减分指标。其中,对违反 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积分期间犯罪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落户后随迁子女可在津高考 具备购买保障房资格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教育、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社区事务、科技申报、职业资格评定、评选表彰等11个方面的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 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此外,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在购房方面,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 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2019年天津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

 天津户口迁入政策有哪些?

 外地人可通过积分落户天津

 天津市政府日前发布《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决定从1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以下称外来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

 两类人可申请居住证须在津居住半年以上

 居住证的申领人员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也包括未满16周岁或在津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

 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外来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应申报居住登记;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者应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在津具有合法职业和稳定居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者,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选择中心城区周边增加导向分

 居住证制度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积分指标包括4类共12项。 类基本分根据年龄、受教育程度划分不同分值,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第二类导向分则对职业以及选择落户地区有所规定,为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和环城四区的人员赋予相应导向分值。

 具体情况是:

  类为基本分。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项指标,体现了鼓励年轻适用、稳定就业、稳定居所、较高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外来人员落户的原则。比如对35岁以下人员设置了20分,是35岁以上人员分数的一倍;将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从高至低分别划分了三档、八档分值,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对具有稳定居所、长期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也赋予了相应分值。

 第二类是导向分。包括职业(工种)、落户地区2项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落户,发挥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落户的导向作用。为了满足本市有关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鼓励人力资源对紧缺行业的优先满足,对外来从业人员的职业工种,依据《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和《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评定的紧缺程度,给予相应的导向分值。同时,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和环城四区的人员赋予相应导向分值。

 第三类是附加分。包括投资纳税、婚姻状况、奖项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等4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投资办企业、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获得 奖项和荣誉称号,为天津做出 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时,为照顾在一个单位工作稳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对天津发展默默奉献的人员,特别设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倾斜。

 第四类是负积分。包括违法失信1项减分指标。其中,对违反 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积分期间犯罪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落户后随迁子女可在津高考具备购买保障房资格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教育、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社区事务、科技申报、职业资格评定、评选表彰等11个方面的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 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此外,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在购房方面,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 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章总则

  条为保障境内来津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本市人口服务管理,合理控制人口总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籍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工商、税务、人口计生、国土房管、民政、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受公安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领工作。

 第五条居住证制作和管理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市和区县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第二章申领

 第六条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半年以下的,应当持本人居民 或者其他合法有效 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第七条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居住证证件信息包括:姓名、 、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照片、指纹、户籍住址、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签注机关和签注期限等。

 第九条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 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第十条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照片;

 (二)居民 等有效 明;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四)在津就业的应当提交就业证明;

 (五)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第十二条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第十三条居住证由公安机关 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 申领免费。遗失补办或者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工本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核定。

 第三章管理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 的境内来津人员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第十五条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逾期60日内可补办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机关注销居住证:

 (一)居住证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 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三)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

 (四)居住证持有人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五)居住证持有人离津之后不再返津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四章待遇

 第十九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 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第二十条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 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一条居住证持有人按照 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 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按照 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可以在本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科技大学 天津 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2年春季本科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有关春季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春季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二、?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89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22年面向天津市春季 高考 本科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我院2022年春季本科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2022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院网站()。

第八条 根据 规定,我院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 学费 标准:会计学专业15000元/生/年,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2年 新生 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 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 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依次为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十七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按 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 ,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 我院设有奖(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 标准的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 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 及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士学位,颁发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招生办公室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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