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学业水平考试公告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9-25 10:20:08 点击数:0

广西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7月16日至17日举行。所有试验均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行。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本次考试开始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考试方式都是笔试,是试卷和答题卡的分离方式。考试时间如下。

科目,科目

到期

时间到了

是国语

7月16日

9:00—11:00

是数学

7月16日

15:00~17:00

英语

7月17日

9:00—11:00

是思想政治

7月17日

14:00-15:30

信息技术

7月17日

16:30-18:00

二,应征者

取得本区高等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学生完成必修课程后,可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具有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户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社会人员,可以申请。

第三,报名地点

(一)在高等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从实际就读的学校注册处集体报名。

(二)有高等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校生,在原学籍所在学校注册点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登记证。

(三)其他人员报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事务局);报名时,必须出具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四、考试说明书

(一)申请期限。

2023年6月1日至12日,逾期不受理。

1.未确立报考户籍的在校考生从申请点统一确立报考户籍。

2.没有户籍的社会人士,请于2023年5月18日至29日在接待处申请。

(二)申请的要求

1.高等中等教育学校一年级学生可报考信息技术一科;高等中等教育学校二年级学生可以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和政治四门课。高等中等教育学校的3年级学生只报考不能合格的科目。

2.区内学校之间转学的学生,可以报考不合格的科目;由外省转入本区的学生,经外省取得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认定后,可办理成绩转入。我只是要考一个没有通过考试的科目。

社会考生可以报考不合格的科目。

(三)确认考试。

各申请所在申请结束后,通过“入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考生的申请确认表,请本人进行确认签字。申请确认表由申请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事务局)保留。

五、考证打印

准考证将于2023年7月7日至17日在各受理点一并打印,发放给考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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