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2023年春季高考面向中职、高中及高职本科文化考试防疫要求的通知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9-25 09:07:19 点击数:0

天津市将于5月21日举行2023年春季高考(以中职高等学校为对象)和升入高等学校的文化考试。为了保障各位考生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现将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1.考生要严格遵守我市防控感染的各项要求,注意每个人的卫生和防护。考试前的14天,他们不会在景区或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避免与有感染风险的人接触。已经在我市的考生,必须坚持不离津,保持家和学校两方面;仍在外省市的考生,必须尽快回国。为了避免感染情况的变化影响到应试,你必须在旅行中做好个人保护,并事先向居住社区和志愿者做报告。

2.从5月7日起,考生应准确记录本人与同居人的健康状况、逗留经历、接触经历等,并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向监考人提交考前14天填写健康状况的“个人健康卡”(附)

3.从5月7日起,每天都要更新天津健康编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春季高考现役考生应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考前健康监测。春季高考的已考生等社会,高位职l学部全体考生,那须每天登录“2023年春季学部入学考试及高位职l健康监测小手续”(https://jiankang.zhaokao.net:2023/)、志愿那本健康信息和流行病学调查,并上传《天津健康代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4.考生应按照考区和学校的安排进行核酸检测。试验当天,必须提交试验前48小时内(5月19日以后)的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电子版。不能证明的人不能参加考试。

5.考生5月7日至5月20日从外省市返津的,应当及时向报考单位报告。疾病管理和教育等部门综合判定后,为了参加考试,考试前72小时内必须在天津市提交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在考试前24小时内提交核酸阴性证明,不能证明的人不能参加考试。

6.考试前14天内发生国内本土感染的所在地市或重点陆路港湾城市旅游经历(参考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的天津更新排班管理范围)可自由移动的考生,应及时向报考单位报告。疾病管理和教育等部门综合判定后,为了参加考试,考试前72小时内必须在天津市提交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在考试前24小时内提交核酸阴性证明,不能证明的人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在5月7日至5月20日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感、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向志愿者报告。未经确认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员,必须在cdc和教育当局综合判定的基础上,在考试前72小时内在天津市提交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在考试前24小时内提交核酸阴性证明,无法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

8.考试当天,考生如在天津健康编码“橙色编码”,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状态,或在我们市控制区、防盗区,应及时报报报报名单位;疾病管理和教育等部门综合判定后,为了参加考试,考试前72小时内必须在天津市提交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在考试前24小时内提交核酸阴性证明,不能证明的人不能参加考试。

9.考试当天,考生为新冠阳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如密切或天津健康编码“红色编码”,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状态或在我市控制区域内,不得参加考试。

10.考试当天,必须填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试条形码、完整健康卡、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天津健康编码“绿色编码”以及规定时间内的纸质或电子版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书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按照监考官的管理,在考场指定位置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手机、手表等。每个会场都配备了时钟。

11.考生应遵守考场防控感染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场防疫安全检查,万一按照考场应急处置安排。考试当天,考生要确保足够的时间不影响考试,提前到达考场。

12.考生可携带消毒纸巾等个人保护用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在会场的进退,厕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开考生们的近距离接触。

13.在预备隔离会场等不规则会场接受试验时,进行试验后第3天(5月24日)、第5天(5月26日)的2次核酸检查,将其结果上传到健康检查用小程序中。未按规定上传,填写本人的个人信用和信用档案。

14.隐瞒病情或未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接触史、隔离状态等信息或不协助预防考场感染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妨害新冠肺炎感染防治违法犯罪依法处罚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理。

考试日程和感染对策将根据感染对策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请注意市高招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wechat的官方账号、“评选信息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各考试区、各报名者发布的提醒。

控制感染,每个人都有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因未遵守相关规定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录:2023年高考和高职升本科考生高考健康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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