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贵州大学转专业要求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5-15 09:28:43 点击数:0

一、转专业资格和条件第一条本校就读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本科学生,对某一专业确实有专业性和兴趣,转专业后进一步发挥其特长,能够激发其学习热情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第二条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奋上进,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2.培训方案中所学课程必修课无不合格科目第一学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获得的学分平均数,所学合格课程平均成绩达到优良以上。3.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转专业。二、申请资格和转科范围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列本专业前5%,具有全校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的申请资格,2.学习成绩优秀,所学合格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列本专业前10%,文史、具有在理工科和科内转换专业的申请资格,3.学习成绩优异,所学合格课程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5%,具有在本院内转入专业的申请资格。4.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但需转入下一学年。三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一年级或二年级。四年级不允许换专业。5.每年各专业单向转入或转出的学生比例严格控制在该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6.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相近专业,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体育类相近学科。7.定向生、委托培养生、保送生和国防生不得申请转专业。2第二章:转专业受理时间和程序第四条新学年二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由教务处统一发文,启动当年校内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学生正式提交转专业申请。三、转科受理程序1.每年7月中旬,各学院向教务处报告该学院下年度各学科接受二年级转科生名额。同时,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程序、方式等(报告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填写教务处统一印发的《贵州大学优秀本科生校内转入计划申报审核表》。2.7月中旬,各学院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接收转入专业学生的考核办法》(教务处考核备案),明确规定转入学生的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3.7月下旬,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协商,对各学科拟接受转专业计划的名额进行审理,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在全校(网上)公布各学院相关学科拟接受的名额、考核形式及相关要求等。4.暑期期间,各学院及教务处为想申请转科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各学院对转入学生的相关要求、考核程序、内容和方式等在咨询期间向学生公布,5.新学年开始前,各学院统计我院一年级第一学年内的选修课程成绩要将学生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按专业排序,为优秀本科生的校内转科做好准备。6.新学年开始后的第一周,各学院具备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所在学院领取《贵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生可申请两个专业),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7.第二周各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审核公示本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后,由学院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将审核结果和申请材料转发给学生申请转专业某学院,8.第3周,转校组织考核(面试)时间、学生根据准考证申请坎帕斯(或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转科审查,9.第4周,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和颁布的《审查办法》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按照申报专业的顺序优先录取。学院领导拟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接受学生名单和考核结果教务处,10.第5周,教务处汇总转入专业学生资格考核结果后,报学校审定批准,并将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全校。已批准审核转入专业的学生,第六周转入新专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取消转入该专业的资格。四、转入专业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学生转入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不足的课程由学院安排补课(或自修)参加课程考核。取得的单位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要求的,经转入学院核实后批准。其余课程学分可作为选修课单位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第七条各学院对新迁入学生的学籍关系、档案资料统一处理于教务处,迁出学院应将有关迁出学生的档案资料在迁出后两周内移交迁入学院办理交接手续。五、附则第八条转科生的学费征收标准按照转入专业学费的征收标准执行。第九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10条学校以前编写的其他文件在本科生专业转换方面与本实施办法相冲突的,执行本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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