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河北省邯郸复兴区幼升小学生招生的意见和报名时间,

来源:http://www.gf-vue-admin.com 发布时间:2023-04-08 08:40:20 点击数:0

幼升小不仅是对孩子的考察,也是对父母的修行。所以关于幼升小的政策,我们的家长绝不愚蠢。为了让家长及时了解各地的招生政策,今天我们分享了关于2022年河北省邯郸复兴区幼升小学生招生的意见。一、全面贯彻指导思想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立德立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严格执行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要求,依法全面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做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基本原则1.坚持无考试近入学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无考试入学的规定,严禁以考试、面试、评价、竞争、面谈或任何形式选拔学生,自行组织或严禁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种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各种考试、竞赛、训练成绩和证书等招生依据和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2.坚持公民同招原则,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纳入审地统一管理,严禁审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都要落实公民齐招的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事先掌握并争夺生源,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早招。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相关信息,区教体局加强中小学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三、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一)公办小学1.招生详细和宣传:截至7月21日,各学校对口服务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在农村社区广告宣传栏张贴《招生简章》(包括本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联系方式、学校位置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启动招生宣传活动。2.学校检查资料、注册前录:7月21日至7月31日期间,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转移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外出务工证和身份证或户口)到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接受报名,审核相关资料后,登录小册子区教体局进行审核。小学入学采用注册入学,1年级招生对象为6岁以上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3.区教体局审核备案:7月21日至8月5日,对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学校寄来的学生名单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审和调整,最终确定各校录取名单。4.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前,学校将按照区教体局审定的学生名单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发给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根据《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手续。5.补录工作:8月23日—8月25日,根据学生申请、学校初审、教体局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补录。6.新生档案制作:9月10日前做好一年级学生档案的保存和信息收集工作。各学校要对进城务工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等进行分类统计。(二)公办初中1.小学申报:7月21日前,各小学按初中划定范围分类登记,向区教体局申报6年级毕业生名单。2.分配名单确定:7月21日至8月5日,根据区教体局小学毕业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按照划定相近的原则,制定辖区各中学《小学毕业生升入中学分配方案》和《新生名册》,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提交各中学。3.初中预备记录:8月6日至8月10日,初中根据区教体局提交的《新生花名册》印发预备记录通知书,由各毕业小学通知学生家长按时向初中提交户口本提交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外出务工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等进行检查。4.市教育局审核备案:8月11日至8月12日,各中学将事先记录的情况上报“区教体局”和“市教育局”。5.交付入学通知书:8月13日至15日,初中预录核对区,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的小学毕业生,由初中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或通过毕业小学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毕业小学要切实承担责任。请确保各通知书按时送达家长。家长接到通知后,应要求携带适龄儿童和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中学办理入学相关手续。6.调剂补录:8月20日前,对有异议学生或民办学校未录取要求返回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按照区教体局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对学生进一步了解学校情况后调整调剂补录。(三)民办学校1.组织实施。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由区教体局实施。辖区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实施。2.招生办法。区教体局切实履行招生计划制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科学核定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规模、超计划招生。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市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学校所在的区级行政区域内招生。3.具体要求。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随机配置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计算机随机采用全市统一平台(软件),随机配置过程由人大代表、邀请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等参加监督,部署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数以下的,一律录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均采用计算机随机配置方式按计划招生。四、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一)强化辍学保护责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学校辍学,由动态零向常态零转变。实行“七长”退学管理责任制。健全数据核对机制,以县为单位全面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底数,确保不遗漏一户、一人。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4册少年基数和入学情况台账。为档案卡脱贫户(原档案卡户)和易返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贫困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建立专业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辍学。对无正当理由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而未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加强行政和司法劝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义务教育保障,建立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和周边学校学位供给台账,切实满足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二)严肃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区教体局深入开展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等违法行为管理,由社会培训机构代替义务教育,以“国学班”、“诵经班”、“补习班”等形式认真查处非法办学行为,严厉查处,未得“国学”之名,以“三从四德”、不能传授占卜、风水、占卜等封建糟粕,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送适龄儿童无正当理由,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坚持“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完善和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迁移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入尽,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入民办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搬迁带来的孩子的特殊性,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接街道,社区要事先广泛宣传入学条件和要求。学校要实行拆迁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制,统一管理,加强对拆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拆迁子女平等受教育。(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班级就学方式,就近安置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一般教育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因残疾程度严重而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包括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的,应当以送学校的形式实施教育,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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